孟欢深呼吸下,看着这座陌生城关。
在路上走十几天,蓬头垢面人群之中只有他维持着难得体面,乌发笼着白净耳朵,唇瓣红润,俊美清新得像缕风,棉衣里发红皮肤显出白皙里子。
这可能就是主角光环。
祝东从他背后走来,说:“们马上就进城。进城跟着王爷住最大官府,睡床,吃饭,穿绫罗绸缎。他娘!这路老子受够!”
孟欢蔫蔫地嗯
“……”
祝东表情顿时慌张许多:“那不说。”-
两天后,山海关外。
听说终于抵达城关时,孟欢下自己小骡子,改为步行,但下马就没忍住打个趔趄。
他脚上血泡结好几层,走路时像条小美人鱼,脚心跟刀子割似。
孟欢记得原书里这个人还挺重要,就是不记得具体重要在什地方,听祝东说就懂。
“他给王爷赠送美人,大概是想讨好王爷,减轻阻力,方便以后练兵吧,不过王爷怎没同意呢,他不是好色之徒吗?”祝东思索。
孟欢闭着眼,忍会儿。
祝东敲下手,恍然大悟:“对啊,应该给王爷送男孩子啊。”
“…………”
远远有士兵举着火把来回巡逻,看见孟欢也并不询问。
进营帐内,孟欢尽量放轻手脚,但还是惊醒身旁祝东。他睡眼惺忪:“你昨晚为什没回来?”
孟欢把刚才对司旭话重复遍。
祝东就没司旭那容易信:“真吗?”
他是真八卦。
哎。
终于到。
孟欢垂头看看自己脚。
他脚还是白白净净,骨形瘦削,足尖粉白,只不过后跟和小脚趾生血泡,但又被针挑破,此时血迹斑斑。
虽然蔺泊舟时不时会给他揉揉,可是行脚太累,还是不可避免地受伤。
孟欢掀开被子,爬起身,神色郑重地看着他:“祝东。”
“嗯?”
“你这背后议论王爷,”孟欢眼睛明亮,带着点儿疑惑,“从来没有被人打过吗?”
祝东:“这。”
“人多眼杂,”孟欢学着郑重其事语气,做个杀头表情,“隔墙有耳,你现在随口胡说被人听见,以后告密告到王爷那里,你就完蛋。”
可孟欢睡觉没睡好,困得很,不太想理他,打个呵欠便躺进被子里,将头蒙住。
“你刚才说起司旭,”祝东说,“你知道吗,他这个人很厉害。”
孟欢犯困,但强撑起精神:“嗯?”
“他操练班军勇猛又秩序严明,以前对战俺答夺过几次头功,这次是王爷特意召他过来。”
果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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