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斯羡心说,她都还什都没说呢,这俩人倒是自说自话地替她决定。
她也清楚这是上位者毛病,并未跟他们般见识。佯装懵懂地道:“可不能跟大官人走,因为还不知道大官人是
荣策听这话,也十分好奇,问:“那若是当着你面笑话你呢?”
“当着面笑话可不行,又没吃他家米,他有何资格笑话?谁笑,揍谁。”
荣策哈哈笑,对岳铉道:“年少轻狂”。
岳铉却道:“这叫男儿血性。”
文臣与武官思考方式差异,在二人身上展现淋漓尽致。不过他们本就是姻亲,交情深,自然不会因此而闹不快。
模样才是。怎料眼前少年郎虽不壮硕,但是身材挺拔,麦黄色皮肤使她看起来健康又活泼,而额上疤痕以及锐利眼神,更让人无法将她同弱小可怜之人联系在起。
“你叫什,今年几岁?”岳铉问。
“叫唐思先,今年十八。”唐斯羡面不红心不跳地扯着谎言。
“这个年纪倒是正好。”岳铉若有所思,又问,“额上伤如何来?”
“小时候顽劣不小心摔倒,被尖锐石器划伤。”
岳铉抛出橄榄枝:“初来乍到,身边还未有多少亲信,你不若跟着,眼下就有次立功机会。何必待在小村子里养什鱼呢!”
荣策听,立马反对:“利贞兄,这可不行,你若是将他带走,往后哪里还有鱼吃?况且,入伍可不是个好选择。他鱼养得好,将来发家致富、置办田地,怎都能过个好日子。若是当兵,生死难料不说,也会被人看不起。”
荣策倒不完全是为自己口腹之欲,他很清楚本朝重文轻武风气,更清楚兵士地位和待遇都不怎好。
况且从人伦方面来说,“唐思先”既然是家中唯男丁,那就不该让“他”入伍。
岳铉听荣策话,倒也犹豫起来:“你既然还未成亲生子,确实不该劝你入伍。”
“你怎不用头巾裹起来,就不怕别人笑话你?”
世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管男女多少也会在意自己容颜被毁,因此能遮掩肯定会遮掩,哪里会像唐斯羡这样大大方方地露出来给人看?
岳铉认为,若“唐思先”没有这道疤,看起来倒是挺俊俏个少年。肤色在他看来也刚刚好,若是再白分,那就显得太文弱;黑点又失这分少年朝气。
唐斯羡心想,果然是武官,关注点都跟旁人不样。
她道:“笑话便笑话,只要不是当着面笑话,便不与他们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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