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炀磨蹭着又靠到樊渊身上,脸颊埋进樊渊后背,深深吸几口气,鼻腔里满是樊渊味道。
樊渊没再管他,专心做着饭。
顾炀安静抱会儿,突然想到什,转身去冰箱里找出来串草莓冰糖葫芦。
这冰糖葫芦还是樊渊在《冰雪女王》时期做,那个金手指时间过去之后,这些没吃完冰糖葫芦就被塞进冰箱里。
顾炀想让樊渊吃点甜东西垫垫肚子、补充糖分,毕竟樊渊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东西。
顾炀两只脚下意识蜷起脚趾,明明脚下地板是冰凉,他却觉得脚心都是热。
也不用樊渊催促,他又啪啪啪跑回到门口,看也不看随便穿双拖鞋就回到厨房,到厨房才发现他穿得是樊渊备用拖鞋。
樊渊看到,视线停在顾炀双脚上几秒,又平静移开。
顾炀比樊渊矮很多,脚也比樊渊小,甚至比普通男人脚要纤细,白白净净,脚趾头透着粉色。
此时这双脚穿着不合适大号拖鞋,紧张脚趾蜷蜷。
玫瑰。
外卖小哥觉得挺奇怪,好心提醒顾炀:
“你是不是发烧?要不要去医院?”
顾炀愣下,随后使劲摇头:
“没……没有……哈哈……谢谢啊。”
他把冰糖葫芦凑到樊渊嘴边,樊渊侧下头,意思很明确,不想吃。
顾炀看着刚刚被放进锅里准备煮排骨,干脆自己低头咬口最上面颗大草莓。
大草莓裹着冰冰凉凉糖霜,咬进嘴里立刻弥漫着甜。
顾炀咬口之后,看着樊渊后脑勺,突然有点紧张。
他总觉得他和樊渊之间有什不样,仔细说又说不上来。
这种感觉,在《卖火柴小女孩》那个月里,顾炀也体会过。
在樊渊将大魔王属性带到现实中,并勒令顾炀只许穿他衣服时候。
虽然等大魔王影响结束,樊渊没有再提这件事,顾炀也没真只穿樊渊衬衫,但这件事直在顾炀记忆力,留下非常重要笔。
樊渊在清洗排骨,洗得非常仔细,修长手指明明看起来不像是双会做饭手,可此时那双手却在水流下仔细洗着排骨。
话落,顾炀转身飞快往回跑,拖鞋都跑掉只也不知道回头看眼。
顾炀捧着大袋子肉类飞奔进屋,甩掉唯剩下只室外拖鞋,光着脚啪啪啪往厨房跑。
“樊渊,你买好多排骨啊!”
樊渊接过袋子,把排骨拿出来洗,垂眸看眼顾炀光溜溜两只脚:
“去把鞋穿上,不穿以后都别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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