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傅施阅明白自己性冷感问题,国外留学那几年,常去会所每周末会有越线表演,不同于其他人蠢蠢欲动,大呼过瘾,他沉静认真地观看,种观摩学术心态,台上是两个人亲密,还是两条狗交尾,没有区别。
大部分男人用下半身思考问题,雄性荷尔蒙掌控他们可怜生活,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可此时此刻,他清晰感觉到理智再堕落,逃脱不开生物本能,终于知道林斐有多甜,种令人沉迷甜,想把他整个人吃下去,让他渗透游荡在血液里,流淌在呼吸里,永远不分离。
林斐身受重伤,有气无力趴在床上,饱满嘴唇被自己咬出血,脸颊粉像熟透水蜜桃。
傅施阅抬起他下颚,掐着两颊阻止他咬嘴唇,“别咬,擦点药。”
血沸腾。
傅施阅眼神从头到尾,直勾勾地看着他,嗅着他身上香甜气息,分不清是冰淇淋,还是他本身味道,林斐晕晕乎乎,天翻地覆,吊灯像要砸在脸上,他知道该说点什,可傅施阅没有给过他说话机会。
直到,傅施阅稍拉开距离,单手支在他脸侧,深不见底眼眸牢牢锁定他,手臂伸展拉开床头柜抽屉,“随时想要你。”
林斐平躺,盯着吊灯,人生大事只思考半分钟。
傅施阅找到东西,随手抛在枕头边,林斐清瘦干净手搭在他肩膀,紧张指尖轻微颤栗,傅施阅微怔,林斐像是女王为钟爱骑士授勋,温软嘴唇轻启,“点燃,照亮,就属于你。”
林斐嗓子里呜咽,鼻子小小抽着气,声音哑可怜,“傅叔叔,还以为你会是很温柔那种。”
傅施阅拿来药膏,沾在棉签上,轻柔地涂在他嘴唇上,林斐故意使坏,狠狠咬住棉签头,泛着红眼睛瞪着他,像是被踩到尾巴发怒猫。
为给他嘴唇上涂药,傅施阅勉为其难地亲上去,按照林斐期盼那样,这次试试温柔那种。
他给傅施阅他身体,并不是傅施阅想要他,而是他要让傅施阅为他清醒着沉沦。
谁能拒绝这个要求呢?
再美面庞在种直冲灵魂性感面前不堪击。
当然,他为他这种逼人美艳付出代价,因为面对不是绅士有礼骑士,而是头蛰伏在荒原里凶狠饿狼,不过披着张讨人喜欢人皮罢。
林斐不太记得时间,亦没有时间看手机,午后阳光转变为月光洒在床头,他连求饶劲都没有,原本就哑嗓子像唱完好几场歌剧,连句完整句子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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