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二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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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笛手肘压在车窗沿,身子往外探几寸,打量着他,“我和傅总认识十年了,没想到他会和个小朋友谈恋爱,不过也能理解,他一向喜欢乖巧温顺的,我们都是成年男人,事业忙,谈恋爱为了消遣而已。”

“小朋友,以后你可要懂事点。”

林斐拎着书包背带,随意挎在一侧肩膀,“叔叔,你说完了吗?”

向笛压低声音,一种耐人寻味的旖旎语气,“我有一个小毛病,我写过的代码里会隐藏我的名字。”

林斐低头扑哧笑出声,单手扶在车门上,略弓着背,姿态松散,后视镜里的脸清白干净,“你们认识这么多年,你只敢背地里敲打一个小朋友,我真觉得觉得你可怜。”

林斐过于早熟,与同龄人没多少共同话题,朋友很少。年长一点的,又瞧不惯他抽烟打架,想越庖代俎,代替爹妈管教他,自以为能拯救迷途青少年。

没意思透了。

所以他懒得交朋友,省的耳朵长茧,这几年朋友只有周勉一个,也只有周勉了解他有多野。

贺言宁算是难得不招林斐反感的年长者,或许是因为绅士温柔,会让他自然而然的想起傅施阅,天然多几分好感。

月色如银,夜晚的郊区宁静幽暗,林斐背着书包刚下车,一辆白色陌生轿车驶出车库,慢悠悠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向笛脸颊泛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小朋友,免得你又误会,我只是来写代码。”

向笛脸色蓦然一变,定定看着他。

林斐反客为主,直迎上他的目光,坦然无畏,“你十年都追不到的人,我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真抱歉,我长那么大,还不知道暗恋是什么滋味呢!”

“你……”向笛咬紧下唇。

“叔叔。”林斐干脆打断他,懒洋洋在他身上扫一遍,语气真诚,“你能写出那么棒的代码,认真追求事业,别把时间浪费在争风吃醋上。”

说完,他站直身体,两手

林斐看眼窗户里明亮的灯,脱下书包带,找开门的手环钥匙,不冷不热地回应,“叔叔好,”

向笛让这个称呼打个措手不及,一个快三十岁的人,和个十八岁的男孩计较,上次还让人家占上风,着实的丢脸。

瞧见林斐掏出的白色手环,他眉头一扬,“手环好用吗?我用半年的时间为这座房子量身写的全智能家居系统,这个家里的温度、湿度、灯光都和我息息相关,本来没必要告诉你,但看你上回那么介意,我担心以后你知道,又和傅总闹矛盾……”

“那我可真过意不去了。”向笛轻笑看他,没有任何过意不去的意思。

林斐将手环扣手腕上,充耳不闻,真是懒得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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