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景黎至今也没分清“闺”字与“闱”字在写法上区别,秘密暂时算是瞒住。
秦昭取下景黎要求那本话本,转头看,自家小鱼已经抱着被子在床上躺好。
……听故事姿势准备得明明白白。
今
其实景黎现在认识字已经不少。
他毕竟在现代读过几年书,有基础学习能力,虽然做不到秦昭这样过目不忘,博闻强记,但简单识字对他来说并不太难。
因此,学完这几个月之后,除非遇到尤为生僻字眼,寻常阅读生活已经不成问题。
缠着秦昭给他读书,只是想撒个娇罢。
而且现在他能够说话,可以自由选择,再也不用像当锦鲤那时候样,听秦昭读那些枯燥难懂经文。
“半半意思是……”秦昭缓缓道,“白天当宠物,夜里当夫郎?”
景黎:“……”
他稍愣下,才后知后觉听明白秦昭意思,耳根瞬间红。
这这这——这人怎能说这种荤话!
景黎羞恼地瞪面前人眼。亏他以前还当这人正正经经,清心寡欲,完全没这种心思呢!
景黎很快感受到手伤好处。
“……张口。”秦昭舀勺粥,吹凉喂到景黎嘴边。
粥是大米熬,放几片切碎菜叶,还滴几滴香油,熬得软烂适口。
景黎口喝下去,胃里都暖起来。
他果然还是喜欢这种感觉,每日什也不干,自有人帮他打理好切,还有人喂他吃饭。
“……那边第二本。”景黎指指书柜上方其中格。
他家书柜很大,几乎占满书桌后整面墙,其中大半都是秦昭医书和科举用书,只有小列格子是属于他。
那本《妖物志》已经被丢在最内侧积灰,其余则是他从书肆淘来话本读物。
买这些话本时候还闹出点小插曲。
书肆伙计听说景黎要买话本,差点直接领着他往陈列着《春闺密事》书架走,幸好被秦昭及时拦下来。
“好,别生气。”秦昭连忙顺毛,“说笑。”
景黎:“哼。”
秦昭:“不吃?”
景黎:“……要。”
吃过晚饭,惯例该是景黎识字时候。手被包成这样自然是写不字,景黎便正大光明地偷个懒,让秦昭读书给他听。
当个宠物混吃混喝多好啊。
秦昭轻轻笑下,又喂给他勺:“那你是想当宠物,还是想当夫郎?”
景黎不小心把心声说出来,也没有不好意思,认真思索片刻:“就不能都要吗?半半!”
秦昭手顿,不知想到什,偏头轻咳声。
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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