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明白,为什不让那些买她们、强*她们人出。毁人姑娘生,他们应该赔偿。”
田工懂点法,抬头说:“不是有那个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帮她们请个律师,去法院起诉,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
韩博收起纸笔,苦笑道:“按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般是赔偿实际损失,比如打胎医疗费和营养费。如果被告想减轻或从轻量刑,会想办法取得受害人谅解,在赔偿时可能会满足下受害人赔偿要求,但多不哪儿去。请律师要花多少钱,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最终又能获得多少赔偿?维权成本太高,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打拐般以解救为主,尤其拐出地公安机关,他们到拐入地救出人就回去,别说帮受害人争取赔偿,由于经费关系,连追究买媳妇人刑事责任都顾不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