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梦对她的不喜和漠视只会是一时的!
第二天,曼如得知常梦也同意了这场婚事。两家人就此开始筹备起两人的婚事。
大户人家成婚规矩总是比较多的,那几个月里曼如安安心心待在家里待嫁,没再见过常梦,但一直到成婚当天,常梦都没有出过幺蛾子。
曼如以为他已经认命了,就像她一样,接受了这一场被安排好的婚姻。
可是成婚第二天,在曼如梳洗完之后,常梦就派他的下人进房间,把他的东西全部都收拾到书房里。
性情坚韧的曼如面对常梦已经直白摆在脸上的不喜,她会怎么做呢?
这篇小说的名字叫《光华》,是不是在说曼如会成长起来,开始散发光芒?这是一篇爱情小说,还是不落俗套写曼如成长为一个新式女子呢?
留着的悬念太多,宏飞不免一直在心里惦记着这本书。
这天,宏飞在早上来到报社。他的桌面和以前一样,摆满了整整一大箱信。
宏飞在箱子里挑挑拣拣,当看到署名为“萝梦”的来信后,他顿时眼前一亮,连忙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信撕开后就陷入认真阅读里。
主要是衡玉在听季复礼在说。坐着坐着,衡玉就觉得有些困了。她已经习惯了午睡,这是生物钟到了。
季复礼推了推她,让她上楼休息。衡玉睡醒之后,继续整理她画下来的手稿。
傍晚下楼吃饭时,衡玉发现季曼玉的大门紧闭,多问了一句,“大姐还在房间里?”
陈嫂点头,“是啊,大小姐还在写小说,说要把手上的一个情节写完再下来吃饭,让你们别等她。”
衡玉失笑,“爹这两天不在家,大姐要迟些再下楼吃饭也没关系。那就先别打扰大姐了。”
喜房还残留着红烛烧尽的
——
常梦对这场婚姻的不满已经直接表露在脸上,曼如虽然不识字,却也不是个蠢人,不至于看不懂他的脸色。
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未婚男女双方的意愿。
曼如活了十五年,最懂得的一个词是——“顺从”。
既然婚约无法改变,她只能改变自己的心态。她不算欢喜,却也接受了这场婚姻,觉得就像母亲所说的那样,只要她表现得优秀,让常梦看到了她的好,那么她自然而然就会得到幸福。
一直到衡玉和季复礼吃饱饭还去散步回来,季曼玉才走下楼,随便吃了些东西,又上楼继续写小说了。
——
《小说日报》报社。
自从那天把回信寄去给“萝梦”后,宏飞就一直在等待着对方的回信。
咳咳,当然,他主要是等着对方把小说后续的内容寄过来,让他能就此一饱眼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