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
对此观点,有项特殊解释。持有偏见者会对这个问题尤为敏感。个人可能会由于说谎或盗窃而受到指控,但绝不会由于偏见而被指控。们在之前章节中曾多次指出,偏见观念是无意识,持有偏见者现成防御机制与合理化借口使他不会感受到自身敌对行为。因此,如果违反反歧视法个体是抗拒,或者他无法感到内疚,那,明智做法是给他留足颜面。相较于惩罚,和解能够获得更为理想结局。
法律如果能够与人们自身良知相符,或者受到巧妙管理,那就会得到遵守。对此,另个附加条件是,法律不能被认为是受外部意志而强加于人。在南方,对“北方佬插手”(Yankeeinterference)有着强烈抵触情绪。即使是条能够被接受法律,旦被认为受到特定个人(或地区)意志影响,也会招致抵制。同样法律如果是由自身立法会代表人发起,就可能得到成功运作,但这种“外来人统治”意味使法律效力大大减少。法律无法减少偏见,而法律通过方式却往往能够引起偏见。
立法与社会科学
尽管最近代表少数群体发起不少立法活动,但是,在各州法条中,相较于反歧视法,种族隔离(apartheid)法依旧占有席之地。9即使反歧视法立法行动正在美国平稳开展,但是似乎依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被写入宪法。
为解目前局面,们有必要采取广泛历史观点。南方在内战中遭受痛苦和屈辱成南方人民心中不可估量创伤。他们对北方人、黑人、社会变革敌对心理——都是导致当下其狭隘态度缘由。南方人民为恢复自尊,他们产生在心理上反对北方人与黑人需求。即使他们不再采用奴隶制,他们也至少希望黑人处于劣等地位。
即使美国最高法院也无法抗拒这种强烈需求。于是在之后系列裁决中,如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法院最终还是偏袒南方势力。随后,法院使用系列心理假设以论证自身判决,但仅仅在随后几年内,这些假设就都被推翻。假设如下:(1)隔离并不意味着将有色人种贴上劣等民族标签。(2)立法无力消除“种族本能”,或消除种族之间物理隔阂。因此z.府干预在解决种族隔离问题上无济于事。(3)如果对隔离制度置之不理,那种族之间和谐关系将逐渐演变为相互调整过程。10但随着时间推移,所有这些假设都已经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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