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着羽毛、贝壳,还有小簇茸毛。休望着利奥,对弗雷德丽卡说:“你真是活过回,弗雷德丽卡,你真真切切地活过回啊。”
“事情发生在你身上跟你活过回……”弗雷德丽卡说,她顿顿,“不能混为谈,但现在看来那确是同样件事。曾经对人生多笃定。那自以为是。”
这句话,她说得言不及义,却戛然而止。
他们翻过矮墙,穿进那片午后平地,匹高大白马在吃草,只鸟儿在荆棘丛中鸣叫。休被鼹鼠刨出土丘绊下脚,他矗直身子,心中突然涌上种难以用语言形容感觉,是种诗性感觉。他又觉得那是种纯英国式感觉,尽管那可能只不过是种对于死亡条件反射。那是他获得关于自己身体极短暂种认知——这种认知得自于所有柔软、狡猾、暗黑器官,所有微小、连锁式骨骼,所有蛇行、发出嘶嘶声、引发刺痛血管和神经。这种认知让他确定自己活在自己皮囊中,这让他感受到种强烈愉悦,这种愉悦总是扫而过,又错综复杂,并且是跟肉身之外——包括毛发、肌肤、眼球、鼻孔、嘴唇、耳廓之外所处时代相关联;这种愉悦也是非理性,它早在感知到它生物本体出现以前,就已经久远地存在着,并将持续存在下去。“这不是种可预期愉悦。”休心想。他明明已经“存活”好段时间,明明已经在这块地表上反反复复地来回——英伦地表上,明明已经从意识里软化成这灰白人种中员,明明已经积极地将所见、所闻、所尝,转译成知识。“活着时候是不可能拥有这种愉悦,”休对自己说,“在你解到自己正开始死亡之前,是不可能。”他认为这愉悦随特殊地貌产生——被噬咬过草皮、袒露着石砾、灌木、树丛、丘陵、地平线——因为千百万年前,他数代祖先,在村镇和城市还没建立,到此刻城乡依旧,都曾在此地感知过这种欢愉。“细胞记忆着感觉,草皮也吸收着切,”休思索道,“骨节和心弦、毛发和指甲、血液和淋巴……城市里不是不能激发强烈感觉,也能把人心灵搅进个涡流中,但不是现在这种,这种实质上与绿色、蓝色和灰色有关愉悦。这种闪入脑中感觉,关于这种感觉些回忆,像草皮和石子样,是对物质化人类思维复读,像阅读不朽颂歌,比如:《夜莺颂》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另外,这种愉悦也包括个人可随时消逝急促感。失足,是这种连串愉悦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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