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人人皆知的主人公。有了反响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成了笑料。
康妮对克利福德这种盲目迫切的出名欲感到惊讶。出名,让那个难以名状的大世界知道他,知道他是个作家,一个一流的现代作家。而他自己并不了解那个世界,甚至有点不安地惧怕那个世界。康妮略通此道,从成功而直言不讳的马尔科姆爵士的言谈中她能感觉到,艺术家们的确要推销自己,努力去兜售自己的产品。可是她父亲利用的是现成的渠道,其他皇家艺术学会的人都是这样卖掉自己的绘画作品。而克利福德发现了新的出名渠道,各式各样的渠道。他能既不降低自己的身份,又把各色人等请到拉格比府来。他铁了心要迅速成名,为此不择手段。
米凯利斯如约而至,坐的是一辆雅致的汽车,有专职的司机,还带了个男仆。他绝对是一身的邦德街气派。见到他,克利福德骨子里“乡下人”的一面使他心凉了,米凯利斯名不副实,事实上,他压根儿不像他表面上那样出色。对克利福德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此结束了。但他还是对米凯利斯表现得十分客气,这份客气是冲其惊人的成就而来的。人们惯常说成功女神是条母狗[2],现在这条母狗就狺狺然徘徊在米凯利斯脚边,保护着这个色厉内荏的家伙。可是克利福德却给吓着了,因为他也想将自己卖身给成功女神这条母狗,只要她接受就行。
米凯利斯绝然不是个英国人,无论伦敦最时髦街区里的裁缝、帽匠、理发师和鞋匠怎么打扮他。不是,不是,他断然不是个英国人,因为他长着一张苍白扁平的脸,举止也有失体统,还怨气冲天。他的怨恨和怨气让土生土长的英国绅士一眼就看得出,这些人才不屑于让这些东西流露在言谈举止中呢。可怜的米凯利斯遭受了太多打击,即使是现在,他看上去还是有点夹着尾巴做人的痕迹。他仅仅凭着本能,凭着厚颜无耻打开了通向舞台的路,凭着自己的戏剧走向了舞台的最前端。他吸引了观众,从而觉得遭人打击的日子过去了。唉,才没有呢……那样的日子永远不会结束。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遭打击是自找的。他渴求跻身于自己本不归属的上流社会,可人家多么开心地享受踹他的各式脚法呀!因此他恨透了他们!
尽管如此,他还是带着他的男仆,坐着神气的轿车旅行,这个都柏林混蛋。
但他身上还是有康妮喜欢的地方。他不做作,对自己也不抱幻想。谈起克利福德想了解的东西时,他言语理智、简洁、实在。他不夸夸其谈,也不信口开河。他清楚自己被叫到拉格比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