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她有激情时期比长则还要更长,那或许是爱明证,愿意给予迷恋以化成承诺理由。他没有后悔过,甚至庆幸自己曾想要并提出过要与她结婚,不像有些男人会说结婚终结感情,会说若不结婚怎能安安心心地和别人去谈恋爱呢,然后碰杯,喝杯酒,会说结婚前妻子还是女朋友时总在和自己争吵,要求关注和宠爱,女人啊总是不懂见好就收,而结婚后她们就失去理由,至少他们不再有必要忍耐,就可以把她们提出理由视为借口,能认为自己在婚姻里过得惨淡,男人啊才是心甘情愿又忍辱负重受婚姻压迫。他不那样想。在等待结婚那个时期,他没有强忍着或是哄够,那段时间倒是延长他迷恋,有种确定亲近在他和他不完全能摸透她之间诞生,让他感觉安全,赞叹她挑剔,只要挑选、犹豫、标准不太给他带来麻烦。
但终究过去。摸不透女人褪下她姿态和话语光环,成为仅仅是在挑剔女人,雅致得空洞,激烈得做作,抒情得多此举。他失去不断去猜想在她心中什属于“应当”那种想要令她高兴,至少令她从焦虑与纠结和偶尔抱怨中平静下来冲动。他逐渐相信,比起他自己,灯光和香气才是她在床上对象。蜡烛胜过台灯,筒灯照射下面部会有点恐怖,吸顶灯多数看起来廉价,如果卧室要安装白炽灯则堪称残忍。松木也许最好,草莓不太好,“不合适”。他想起自己在最初最初曾如何猜想她害羞,因此怜爱她,而今他觉得睡眠也是舞台和战争场所,她是妆扮成含羞草姿态。他没有自己设想得那男人,那令人因惧怕和想要取悦而富有技巧地躲闪,他并非揭幕者,他只是受操纵。
他走出洗手间。将近八点,夏日鼎盛时漫长白昼正逐渐隐没入夜,百叶窗隔断斜晖向她脸庞投下两三道宽窄不同阴影。白炽灯算什呢,他想,衰老是真正残忍,有些姿态只能搭配有些面容。衰老是选择性,白炽灯只是片甲不留。她抬起头,似乎要向他说点什,又低下头。她不大愿意叫外卖,不像样,叫来后她会把饭菜倒进碗碟重新摆盘,边沿汁水清理干净,吃过还要洗碗。因此他向来同意她主张,不如出去吃。他走近,她躲下,更深地蜷起腿,把自己塞进沙发角落,手臂防备般夹住沙发靠垫,有点厌烦地低下头,嘟着嘴看屏幕,与其说是在挑餐厅,不如说是在检查餐厅。
这是许多他认为自己容忍她时刻之,就像有时在烛光中那样,他看到她耳边与长发相接处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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