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错。其实相当不错。
解最基本前提都很费劲。后来他渐渐开始纳闷,为什课堂讨论总是这抽象,缺少实质性细节,最终才意识到,绝大多数同学其实没有完成课前阅读。他们每天来大学上课,就他们从没读过书进行激烈辩论。他于是明白,他和他同学不样。他们能轻松地产生观点,并自信地表达它们。他们不担心显得很无知或自负。他们都不蠢,但他们也没比他聪明多少。他们只是以另种方式行走在世界里,而他大概永远不会理解他们,他也知道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他,甚至不会尝试去理解。
反正他每周只有几节课,于是其余时间他都用来读书。晚上他在图书馆待到很晚,读老师布置阅读材料、小说、文学批评。他没和朋友起吃饭,就在午餐时间读书。周末要是有足球赛,他不会看实况,而是继续读书,只查看球队新闻。有天晚上,图书馆要关门时,他正好读到《爱玛》里奈特利先生似乎要娶哈丽埃特,他不得不合上书,怀着种奇怪躁动走回家。他觉得自己很好笑,居然如此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在智性上,为虚构人物是否结婚事牵肠挂肚感觉不够严肃。但确如此:文学让他动容。他有位教授将之称为“被伟大艺术触碰后愉悦”。这种形容几乎有点性感。某种程度上,奈特利先生亲吻爱玛手,带给康奈尔感觉并非与性完全无关,但这二者间关系是间接。这让康奈尔意识到,他需要运用阅读时想象力来理解生活中人,和他们亲近。
你不是都柏林人吧?加雷斯问。
不是。是斯莱戈。
真?女朋友也是斯莱戈。
康奈尔不知道加雷斯希望他对此作何评价。
哦,他弱弱地回答,好吧,真巧。
都柏林人经常用这种怪怪口吻聊起西爱尔兰,仿佛它是外国,但是个他们自认为非常解国家。有天晚上,康奈尔在工人俱乐部跟个女孩说他是斯莱戈人,她做个鬼脸,说,没错,你看起来就像。大家似乎开始认为康奈尔其实喜欢这种傲慢人。有时晚上起出去玩时,在群穿着紧身裙、涂着完美唇妆、带着微笑女人里,他室友尼尔总会指出其中个,说,敢打赌你觉得她很好看。结果那人永远是个鞋子很丑、脸不屑地抽着烟平胸女人。康奈尔还不得不承认,没错,他确觉得她很好看,他甚至会尝试跟她聊天,然后回家后心情比出门前还糟。
他尴尬地环视圈,问,你住这儿吗?
没错,加雷斯说,就学校宿舍而言还算不赖,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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