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似乎直以来就在那里,作为内心景观自然延续。那位二十六岁爸爸跟群莫斯科地质工作者搭顺风车去喝酒,跟工地主任争间无主小板棚做工作间,对自己装配工发脾气,将土拨鼠制成标本,问家里人能否给他寄支步枪,卷在短皮袄里面——总之,表现得完全像位苏联电影里主人公,位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快乐青年。大体说来,这并没有令感到惊讶,毕竟这些信是半个世纪以前写下。
有天,没怎多想就把这些信电子版文稿发给父亲,问他能否在书中引用。对于他准许并无丝毫怀疑,那是很好文字,鲜活、有趣,且距离今天们无限遥远。不仅如此,当把这些信件打出来之后,它们在脑海中已经悄然变成自己,变成共同故事部分,想当然地将自己当成它们作者。从任何人都不需要故纸堆中将其翻出,自然可以任意处置它们,或扔或留完全取决于意志。引用它们意味着拯救和保护,放在抽屉里则意味着丢弃其于长久黑暗;除,还能有谁来决定它们命运呢?
本人尚未意识到,但已经在按照所有者逻辑行事:就算不是对数百农奴拥有生杀大权野蛮地主,也是地主那拥有私人农奴剧院和美丽花园开明邻居。挚爱与思恋客体变成动产,任由随意处置。主人公们既无法反对,也无法抗议,原因很简单:他们都已故去。
而死者并无任何权利;其所有物连同命运纠葛均任由人随意使用。在死者故去头几个月乃至头几年,精明强干人们多少还不无矜持——对于那些尚未凉透细节兴趣还多少有所限度,哪怕是出于对生者、对逝者亲朋尊重。但年深日久,切法则——体面、共同生活、著作权等等便会统统失效,仿佛被洪水冲垮堤坝。如今这比从前来得更快。死者命运是新金矿;素昧平生者故事变成小说和电影情节,煽情或揭发由头。死者无人保护,生者无人问责。
流浪汉有权以自己肖像权被侵犯而提出诉讼;凶杀犯有权禁止自己日记或书信被刊载;唯独有类人被完全剥夺这权利。们每个人都主宰着自己故事;但这只是暂时,如们只是暂时地主宰着自己身体、内衣、眼镜盒。在新世纪伊始,死者——这个无形且难以描述大多数变成新少数,无限脆弱,无比屈辱,彻底无权。
想,这应该能有所改变,而且会在们眼皮子底下发生,就像最近百年来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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