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来,大多数人之所以旅行,主要有两个原因:要被背后力量推动,要被前方事物吸引。比如说们可能因为份工作而前往座陌生城市,去追随人生机遇;可能是们跟之前爱人分手,感觉再也无法在这个充满回忆城市停留,所以选择离开;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突然陷入爱河,决定跟对方去往个新地方,开始段新人生。要是逃离,要是追随,总有些力量在促使们行动——甚至当们自己都不清楚要去往何方时。
可以告诉你们是什在推动——那是在伦敦感受到种不可救药孤独感,以及份只会让更感孤独工作。但很难说清究竟是什在吸引。那是种抽象却现实东西:想要跟人建立联系,想要体验家庭真正含义,想要去完全信任陌生人。想要离开伦敦,想要去体验美国多样性,感受那里人们乐观、团结和特有希望感。美国直是个让激动不已地方。从小看到电视剧让直坚信,美国是个切皆有可能魔幻之地。很快,梦想就要成真。
让万万没有想到是,在美国遇到第个人竟然以为是来自新泽西黑社会。
时代广场——这段美国之旅绝佳起点。喧闹!沸腾!兴奋!激动!还有比这更适合开始旅程地点吗?会在这里遇到些人,结交些新朋友,告诉人们想跟人建立联系,去发现人类善意。多有意思!多简单!很快就会有群快乐大学生邀请起旅行,可能会遇上刚刚看完歌剧个新泽西家庭,或者碰到群刚刚来到城里,想要寻找机会进入音乐行业年轻女孩子!“看呢!”想,“这多人,他们都会跟建立联系,让感到人性温暖!”相信过不多久,就会直抵好莱坞!
五分钟后,发现刚才幻想实在有些离谱。
人们从身边鱼涌而过,撞得东倒西歪。试着跟人打招呼,“对不起……”根本没有人在意!“对不起,请问……”话还没落音,就被群外国游客撞到路边。决定提高嗓门,“你能帮……”对面是群中年妇女,穿着“爱纽约”字样T恤,位女士告诉自己同伴:“布兰达,千万别看他眼睛!”
很快,时代广场给留下这样印象:大多数人之所以都在微笑,这是因为他们要是在卖东西(“嘿,想听脱口秀吗?”)要是在买东西(“看,爹地,想要那个!”)这是个跟美国无关城市,孤岛中孤岛,个时刻喷发着消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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