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是件华服,幸好它仍在
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
9月末,罗森要去欧洲开会,顺道去曼彻斯特探望儿子,行程将有个月。临行前,
们很难得地有时间去情调极好
餐厅吃意大利菜,在灯火映照下喝红酒。罗森穿
件阿玛尼
白T恤,气色显得年轻不少,影影绰绰中他看
眼神似比恋爱时更温情,但
心不在焉。晚餐时
直在想如果庄可穿上这件T恤,必定比罗森更为英俊妥帖。
爱人都是经不起比较,
悲哀地发现,原来罗森
手背已
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沙发上询问
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
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
,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
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他说,真,虞桐,
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
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
些,老快
些。
愕然,
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
点再慢
点。
这是为什呢?盛夏
阳光和扰人
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
,落进淡蓝
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
层薄薄
光线。
和庄可同时对望
彼此
眼睛,呼吸像
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
缕
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
距离两头,
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原不知道自己
防线这样脆弱,不堪
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
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
件矫情
事,身在其中,
边自
嘲笑,
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
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
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
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
些
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
想这些都是重要
,爱
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
起,
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
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
些深深
倦意,让
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
,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
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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