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法院之后,做第件事情就是在家附近间妇科诊所约个时间手术。护士告诉,有个原
过他。”
“是爱他,问题就在这里。”
“有什问题?他可是个抢手货。”
“害怕。”回答,眼泪迎着风滑落下来。
他看看说:“嘿,你怎哭,最看不得这个。”伸手帮擦眼泪,没想到越擦越多,两个人都觉得又好笑又尴尬。不想哭,但就是忍不住,使劲做出个笑容,结果却是更加痛快地哭起来。他给个拥抱,也抱住他,靠在他肩膀上,眼泪落在他那条深灰色拉尔夫·劳伦围巾上,浸湿羊毛有点凉又有点扎人。
“你把事情搞复杂,姑娘,你究竟在怕什?”他笑着问。
不回答,直到哭痛快,才终于说出来:“想要他,但是怕得到又会失去他,真害怕呀。”
Nick九点钟之前送回家,然后还要回办公室加班。到公寓楼下总门外面,打开包拿钥匙,里面塞满水杯、像框和杂七杂八文具,很久都找不到。索性把包放到地上,蹲下来翻里面东西。终于找到钥匙,打开门。们道别,他看着,什都没说,只是抓住两边肩膀,把整个人前后晃晃,就转身走。
五天之后,向纽约市民事法庭提交要求在进入诉答程序之前撤销案件动议。实际上,这是场彻头彻尾闹剧,Lyle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可以说是违宪,妇女在怀孕二十二周之前堕胎权利已被列入人权。但是在美国,法院通常不会自行审查起诉理由充分性,对于原告起诉状中任何缺陷提出异议是被告责任。结果就是,案件在进入诉答程序之前就结束。整个审前会议过程当中,只见到原告律师,Lyle自始至终都没出现。根据律师解释,他因为些私人事务不能来,由史密特和谢林顿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事情变得有些好笑,不太明白他是怎想,难道以为会自动戴上那个戒指,跑到他那里去?而且他似乎也不再关心诉讼结果,整件事好像只是为让失业,让他自己看起来很卑鄙。
更加讽刺是,那个原告律师跟是认识。此人四十岁上下,长得特别端正,说话很快,咬字字正腔圆,看起来就前途无量个家伙。他很同情地向解释:史密特和谢林顿从八七零年开始就为Lyle家族提供法律服务,所以……苦笑着打断他:“明白,百三十五年生意关系当然重要过年半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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