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elKid》,斯蒂芬·刘易斯童年回忆。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地看过封底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世界。对于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男人来说,能呼之即来、享用不尽东西恐怕就远不止这些。
“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书来解你?”嘲笑似问他。
“没有那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想又说要带去个地方。
说好啊,带着饶有兴趣表情看着他,跟着他上车,坐到副驾驶位上去,不管是要去哪里。嘴里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以为是最好。”他说,坐到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或是最坏,对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两样。很久之后,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日子过得看似很保守,但有些地方,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长个男孩子脑子,抢来份男孩子工作,在很多方面,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正因为如此,念中学时候,才会对教导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面对他作出个又个愿赌服输决定。
LyleUltan说地方是滨海东汉普敦镇。路上,他右手如果不在排挡杆上,就在身上。而在每个遇到红灯路口和他接吻,让切看起来越来越像场彻头彻尾艳遇。
两个多小时之后,到达东汉普敦镇地界。天气晴朗,秋意已浓,车道上落叶缤纷,这个夏天喧闹避暑胜地已经好像座空城。继续朝海边开,直到车子折进座白色房子。他告诉这是他父母房子,他小时候有几个夏天在这里过。二楼大露台可以看见空无人沙滩和灰蓝海水,屋后游泳池水早已放空,池底落不少枯叶,屋子里家具全都蒙着白布,显得荒凉萧瑟。但是不知道为什,觉得对场彻头彻尾艳遇来说,切都很完美。
他说有东西要给看,而困得要死。在车上坐两个多钟头,前天晚上瞌睡全上来。于是他给铺床,帮脱衣服,不再理会他说些什,把脸和身体起埋在堆蓝白相间被子里,分钟之内睡得熟得不能再熟。再醒过来时候,已经是傍晚。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个人躺在床上,旁边放着本黑色丝绒封面旧影集。坐起来,拉过个胖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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