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知道喜欢红烧肉?”
“妈妈说,叔叔。”
有个小孩也很好,他忽然觉得很亲切。但他更希望这个孩子是他和秦沃,和秦沃将来也会有很可爱小孩吧。
这个闪到脑袋里念头很快让他破碎对现在这“三口之家”亲密感。
“珍,们会儿等Tong睡,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坐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和珍聊聊。
他直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但此刻他却觉得自己无是处,终于到情绪最低谷。
但他还是要去面对。
晚上他带珍和Tong去外滩七号。
这个小孩还是叫他叔叔。
珍反倒很开心,原来终于能验证孩子爸爸。
这深厚情感,他像个傻瓜,
这些年,并不曾承认和知晓。
2010年。
他并没有看结果,结果是朱珍告诉他:Tong是他孩子。
然后,他在酒店抽包烟。
“好,已经吃好,叔叔吃好吗?”小孩子很配合地摸摸肚皮,好可爱。
他
他并没有吃什,直在盯着Tong。
“Tong,你喜欢中国吗?”
“很喜欢,有好多好吃。”Tong英文很地道,小孩子只顾得上低头吃,“而且是热食物,喜欢吃热鸭子。”他称呼烤鸭为鸭子,口气差不多吃半只,后来还要酒店里特制冰糖葫芦,小孩子对于红闪闪酸酸甜甜食物总是很喜欢。
“Tong,喜欢山叔叔吗?”朱珍说话,很温柔地吻下他。
“很喜欢中国,也很喜欢山叔叔。”他说这话时候,朝高山露出白牙,并且给高山夹块红烧肉。
在此之前,他最高纪录是10支烟,那是他刚进投行时,第次帮助项目过会,那时他还是个最初级分析师,被经理和副总裁折磨得焦头烂额,于是也开始抽烟。抽完烟,还得回去继续熬夜、修改PPT,那段时间天只睡4个小时,压力极大却也充满希望。
烟抽完后,他去黄浦江边坐会儿,没有立刻去见朱珍,而是要瓶酒,喝大半瓶后终于明白:原来他也有害怕时候,如此赤裸裸现实,让他无处可藏。
他首先想到是这个事情对自己声誉影响,那最好让Tong和珍留在美国,不要来中国,他会把他们安置好;接着他想到秦沃,虽然是和秦沃在起之前事情,但他还是有愧疚感,并且不敢告诉她:他在她心中直如此完美,直无可挑剔,但现在他有她无可原谅污点。
不,不能告诉她。
但是又可以藏到什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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