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地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
“糟,
犯
个大错!”
大吃
惊。就算喝醉
,理论上应该也不至于意识不清,可是
也不知当时是怎
回事,竟然指点司机把伤者送去M医院。
“从这里往左走两町后,左手边有座亮着红灯
建筑物……”
当时说话
都还清楚记得,为何
没有说“从这里往右走
町有
家K医院,院里有位外科主治医生”呢?
指点司机去
M医院里,坐诊
是个出名
二把刀,能不能胜任外科医疗工作都是个问题。与M反方向且更近
地方,不就有
家设备齐全
K外科医院吗?这些
都很清楚,既然很清楚,为何要告诉别人错误
信息?当时那种无以名状
暧昧心理,如今回想起来还是说不清,恐怕只能说是脑筋忽然打结
吧!
越想越不放心,马上命令阿婆去附近打探消息,果然伤患死在M医院
诊疗室。任何医生都不喜欢病情太过危急
伤患上门,更何况是半夜
点,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听说那名司机到
M医院时,拼命敲门
再恳求,院方却迟迟不愿开门。耗
半天工夫总算把伤患抬进去,却已经来不及抢救
。不过,当时M医院
那位大夫若表明“
不是外科医生,你们还是去附近
K医院吧”,或许伤患还有获救
机会,M医院怎
会如此乱来呢?那个二把刀大夫执意亲自处理那位受伤情况很严重
伤患,结果失败
。据说大夫当时根本慌
手脚,反而耗费大量时间无谓地在伤患身上胡乱检查。
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突然冒出
套吸引
、令
欲罢不能
逻辑推理。
在这个案例中,有意、无意地杀死可怜老人究竟有几个人?汽车司机和M医院
大夫,自然都得负责。论及法律上
刑责,想必会针对司机
过失惩处,可是实际上责任最重大
恐怕应该是
吧?如果当时
告诉司机
不是M医院而是K医院,或许伤患还有机会顺利获救。司机不过是令老人受伤,并未杀
他;M医院
大夫是因为医术不精才导致急救失败,也算不上有明显过错。好吧,就算他
确难辞其咎,归根究底也是因为
指点司机前往不适合
M医院。换言之,老人是生是死,全看
当时如何指点。让老人受伤
是司机,但是杀死他
应该是
吧?
这种结论是基于假设指点纯属非故意过失
前提,但是如果那并非过失,而是出于
企图杀死老人
恶意,后果将会如何?毋庸赘言,
岂不等于犯下
杀人罪?然而,法律纵使可以惩罚司机,对
这个实质上
凶手,恐怕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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