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星期五
巴黎夏天到。去找安娜,她房间热得令人窒息,于是们速战速决,办完事。点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和桶冰块,们在床上休息,边聊边喝。告诉她,再过几天就要回伦敦,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她会想念,并希望能尽早回巴黎。
“们是朋友,是不是,安娜?”说。
“当然。特别朋友。
“老家伙”什。爱丽丝说:“别他妈烦人,海明威。你把们名声都搞臭。”发现还挺喜欢爱丽丝·法雷诺。偷偷溜走,找到本,他正陪着个脸色苍白、脸型细长、端庄严肃法国年轻女子,她叫桑德琳——没听清她姓什。怀疑本对她颇有兴趣而且很认真——有时候酩酊大醉反而让思维清晰。带着他回雅各布路时,他承认这点。他对她简直是神魂颠倒,他说,可这也让他万分痛苦,因为她父亲身无分文,而且她还离过婚,带着个年幼儿子。“不能为爱情结婚啊,”他说,“这不在计划里。”
他去洗手间吐,四下转悠,查看成堆油画。这个房间比格勒奈尔路公寓更小,只有张床、张桌子、把椅子和个文件柜。随意走动时,发现桌上有个信封,写着熟悉字迹。
“彼得给你写封信?”本回来时,问他。
本惨白脸色中露出隐隐约约鬼祟。“是,本来要告诉你,可是件事接着件事……他和苔丝结婚。”
他把信递给。是真:他们结婚,住在雷丁,彼得在《雷丁晚报》当助理编辑。苔丝和父母没有和解,彼得父亲也和他断绝父子关系。彼得却说他这辈子从未如此幸福过。
感觉酸涩妒意慢慢涌上心头,接着是担忧。为什彼得给本写信却没给写?难道苔丝把切都坦白吗?
“说不定正有封信在伦敦等着你呢。”本说。愿上帝保佑他。
“说不定吧。”说。
5月9日,星期四
从银行出来时(拿着要买莫迪里阿尼钱),碰到海明威。“巴黎就是个农村。”他说。说完他又为自己行为道歉,解释说,是个特别朋友[10]存在让他“怒火攻心、酩酊大醉”。们沿着圣日耳曼大道散步,享受春日阳光,他问是怎认识法雷诺夫妇。做解释。“蒂姆是全欧洲最懒人,”海明威说,“他妻子倒是非常可爱。”们交换地址(原来他已经结婚),并约好再见面。们都有书要在秋天出版[11]——他看起来还是很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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