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手机,趴在地板上笑。
——没什,就是想去棒球场叫喊。
难时候能来找,很感激,也很开心。吊唁晚点儿也没关系。医院在客运站附近,计划在父母家里过夜,只要不错过末班车就行。
——到哪儿?
手机振动吓跳,下意识地颤抖。
——在路上,点之前应该能到。
——到大厅给打电话好吗?谢谢你来。
用拇指轻轻摸摸“谢谢”二字,然后呆呆地望着窗外,突然担心自己嘴里焦味,赶紧从包里拿出口香糖嚼起来。
前辈也知道吗?惦念他这多年。有憧憬,也有喜欢。也许是,也许不是。是不是都无所谓。反正前辈已经有女朋友。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战胜他们积累时间。那个素昧平生女人,确信她比好。前辈选择女人嘛,当然好。心里真想连那个女人也起爱。起先也没什欲望。遇到俊前辈,而且成为朋友,这已经让很感激。人生很难遇到真正有共同语言人。记得在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阴湿自炊房里,偶尔能看到前辈短信,真让倍感欣喜。夜深人静,看到通知新消息微弱灯光,心也跟着红光闪烁。只有那个年纪才能写出单纯而幼稚句子曾让深深依赖。前辈认真地听说话,不轻易做判断,也不给忠告。他经常开些天马行空轻松玩笑。不让对方难堪,同时又能带来安慰。没多久,很自然地加入前辈主持诗友会。前辈说喜欢文笔。以为喜欢文笔人当然也会喜欢。用妈妈给取暖费请前辈喝酒,即使裹着风衣在结冰房间里睡觉都觉得幸福。因为那天,前辈第次让请他喝酒。不记得什时候,在自炊房里混日子,曾给自以为已经很亲近前辈打过电话。那是星期天,用手洗干净在冷水里泡太久而结冰牛仔裤,然后睡整天。睡梦中,肺也像来到陆地鱼那样急促起伏。生活不规律,再加上煤烟和饮酒,身体变弱。那时养成习惯,只要感觉不舒服或疲倦就要睡大觉。有时像嗜睡症患者,昏昏沉沉地睡上两天。那天也是这样,睁开眼睛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习惯性地把前辈送《某天》塞进录音机,打开电源。这是很久以前磁带,背面是“健全歌谣”[2]。《只有下午星期天》静静地弥漫在整个房间。突然很想和前辈说话。
——前辈,好想去棒球场。
没有反应。正当闷闷不乐时候,回复姗姗来迟。
——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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