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丁强去纽约这事,张大小姐根本没过大脑。已经很久了,她对这个一夜情的小民警有一种很难表达的情感。刚开始,她只是内疚和不好意思,那天她都被自己的粗,bao吓着了。后来Roger告诉她,强大的悲伤和恐惧都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做爱欲望,因为人需要温暖、人情,做爱是一种动物本能的、对悲剧的反应,更何况张大小姐又是在目睹了第一个情人的尸体的情况下。
张燕很接受Roger的说法,已经不内疚了。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其实这小民警挺走运的,要不是特殊情况,张大小姐这种身份的人估计都不会斜眼看他。她不明白的是,既然不欠丁强什么,她为什么还跟他来往?张燕其实不记得那天下午的任何细节,她真的断片了。有时候她去回忆这件事情的细节时,会有一股电流从她大脑瞬间冲到她的子宫,这种感觉已经好几次了,可是她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Whatdoesitmean?”(这什么意思?)她问Roger。
“Itmeansthesexwasfantastic!”(这意思就是你俩做爱很嗨!)Roger总是这么回答。
张燕的所有做爱经验都是姜平教的,姜平像一个导师带最心爱的学生,一点一滴地给张燕灌输做爱的理论和技巧。她至今记得姜平那时总跟她说,你放松,你不去享受我感觉也不好,因为我在乎你的感受。尽管党小明每次DateNight都会用英文问她喜欢不喜欢,可她的感觉是小明不过是在完成一项公事,因为每次只要一完事,就去抓几张纸巾,把自己擦一把,然后说还要加班,就去客房睡觉了。现在他俩虽然在一幢大房子里,但是基本上是各自睡在自己的卧室。
张燕记得很清晰,她和姜平的第一个吻是怎么发生的,就是那次在布莱恩·亚当斯的户外音乐会上。那是纽约每年夏天的中央公园免费音乐会,全是年轻人,那首歌叫IDoItforYou(《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唱副歌的时候,所有人都跟着吼。张燕的头巾就在那时被风刮走了,她去抓头巾的那一刻,脸擦过姜平脸蛋子的时候,被姜平软乎乎的大嘴唇给截了下来。那时候张燕既慌张又开心,她已经喜欢姜平,不知道姜平会不会喜欢她。她原来是想再约姜平去看个电影什么的,但愿姜平能主动跟她拉手,她根本没想到姜平干脆抱着她就亲,而且是在一个音乐会上——公共场所!但是她喜欢。
后来她总是想,这样爱一个人,还可能有第二次吗?有时候,她周围的人总是夸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