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斯?但是她也不提过去,只是在言语间,特别是有妈妈来信时候,偶然蹦出个名字或者提起某样东西,它们像是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货币,属于遥远河对岸那早已被遗忘世界。
“是啊,天真热。[4]”坐在他对面工人说道。
“他哪知道什叫热,”路易斯想,“除非他二月里哪天下午到五月大道[5]或者利涅尔斯[6]哪条小街上走走。”
他又次掏出信来,已经不抱任何幻想:那段话就在那里,目然。它荒谬透顶,却岿然不动。他震惊得仿佛后颈挨重重击,而像往常样,惊讶过后,他第反应是防御。不能让劳拉读到妈妈这封信。这个失误实在太荒谬,尽管只是名字错而已(妈妈应该想写“维克多”,却写成“尼克”),但是让劳拉看到她还是会伤心,不能做这种蠢事。时不时就会有信件在路上被弄丢,这封信要是沉入海底该多好,现在就只能把它扔进办公室下水道。他猜想,过不几天劳拉就该纳闷:“真奇怪,你母亲信还没到。”她从来不说你妈妈,也许是她幼年丧母缘故。他便会回答:“就是啊,真奇怪。今天就去给她写封信。”然后他会写好信寄出去,并且故作惊讶,好像妈妈真很久没来信似。生活切照常,上班,下班晚上看电影,劳拉总是那安静、贤惠,对他体贴备至。在雷恩街下公交车时候,他猛然问自己(这不是个问题,但还能怎说呢)为什不愿给劳拉看妈妈信。不是因为劳拉,也不是因为她可能会有反应。(他不太在乎她怎想,只要她掩饰得好?)不,他不太在乎。(真不在乎?)首要原因——假设还有另外原因——暂且称为“立竿见影”原因,就是他在乎劳拉脸色、劳拉态度。当然,他在乎她其实是为他自己,他在意是劳拉读以后反应对他自己到底有多大影响。他知道,在某个时刻,她目光必将落在尼克名字上,她下巴会微微颤抖,然后说:“这也太奇怪……你母亲怎?”他知道,纸上名字会令她双唇颤抖,几乎哭出声来,但她会强忍着不喊出来,为不要用双手捂住因为哭泣、因为颤抖双唇而变形脸。
他在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上班时他又把信看遍。这是妈妈无数封来信中封,除名字弄错那段,没有其他特别之处。他想能不能把字擦掉,把尼克换回维克多,仅仅是把错误纠正过来,然后把信带回家给劳拉看。劳拉对总是兴致盎然。在信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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