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42人不再入元祐党人籍。1110年三月,根据朝廷命令,那些被列入情节轻微邪等人员在官职任命、升迁方面待遇与常人无异。[66]该名单中甚至还有数人担任非常高官职,其中最著名是1110年被任命为宰相张商英。
1102到1104年期间,徽宗曾经屡次解释发布这些黑名单理由。其中个重要理由是,有确定名单,*员们就可以不再相互弹劾,将精力放在其他事务上。从1105年到1100年,徽宗开始不断地收回惩罚措施,他解释是:现在已经可以足够清晰地分辨出正确与错误,因此,他能够进行适度宽大处理。徽宗并不承认当初下令禁止这些人担任官职是错误,或者这些被称为罪人*员其实是清白,而是坚称,对他们惩罚已达到目,应当再给这些人次机会。
那,为什徽宗会如此迅速地开始并多次修改这些黑名单呢?唯合理推论是,这些元祐党人黑名单引起些强烈反对。起初,徽宗以为通过更加详细解释就可以化解这种危机,但后来他还是逐步撤销这些措施,并不断试探需要撤回多少才能够安抚那些不满意人。
禁毁苏党著作
随着元祐时期新政被迅速取消,王安石所著《三经新义》(即《诗经》、《尚书》和《周官》)存本都被下令销毁。在此之前,所有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考生都要学习这本书。[67]徽宗认为,保守派著作也应当受到打压。
徽宗在很多诏书中都斥责所谓“元祐学术”,不过他并未解释这个词具体定义。他不希望学校里教授这种学术,也不希望拥护它人担任老师。他还列出些书籍下令禁毁。关于这件事第份诏书颁布于1103年四月初九,“诏焚毁苏轼《东坡集》并《后集》印板”。[68]根据南宋份史料记载,有个*员提议并销毁苏轼文集印版,也获得批准。[69]接下来,四月二十七日颁布份诏书就不仅局限于苏轼著作,而是下令焚毁“三苏集”(即苏轼和苏辙兄弟二人以及他们父亲苏洵),苏轼门下弟子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和马涓文集,以及范祖禹、范镇、刘攽和僧文莹些著作印版。[70]
关于这些圣旨实施情况记录不多,直到徽宗统治后期才出现些。根据份史料,1123年七月,皇帝下诏除毁在福建发现苏轼和司马光文集印版。另份资料记载,次年,也就是1124年,徽宗下诏说:“朕自初服,废元祐学术,比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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