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偶尔恶心等表现,几天之后,他有时会很想吃垃圾食品,还出现抑郁和头痛,而这些症状在进食之后就会暂时缓解。到实验结束,换算下来他吃12磅脂肪,30磅糖,体脂率增加7%,而且大部分是内脏脂肪。受他启发,准备在自己身上重复这实验,不过目是看看会对肠道微生物产生何种影响。
大码汤姆
开始豪气冲天,准备拿自己做实验,不过把这个计划和汤姆——22岁儿子谈过之后,们都觉得他作为快餐达人比更有资格。和其他英国大学生样,汤姆吃得很糟糕。大部分学生入校后都会长胖很多,而且很难再减掉。在美国人们把这叫作“新生15磅”,因为平均下来每个新生会长胖15磅(7千克)。上课期间,汤姆和朋友们会频繁光顾麦当劳等快餐店,每星期到两次(尽管对个大学生来说,汤姆还挺会做饭)。不管怎样,这个实验对他来说吸引力更大,而且他还能将这个实验内容写成学生报告。美国和英国大学生吃得很糟糕不仅是因为经济原因或者学生们太懒,也跟他们远离家乡孤独无助以及在缺乏食物文化国家自己做饭常常被认为很“老土”有关。
们决定,10天实验就可以观察到身体变化,也不至于影响他学习,更重要是不影响他社交生活。他唯附加条件就是能交替地吃巨无霸汉堡和麦乐鸡块。为维持高糖摄入,除主食他还得喝杯中杯可乐、吃掉份麦旋风(其中糖和饱和脂肪含有600千卡热量),尽管如此,到晚上他还可以吃点薯片,喝点啤酒,补充“营养”。
他朋友都很羡慕他可以享用不花钱垃圾食品大餐。大学生们摄取热量可能是足够,可是没什营养。记得上大学时有个学医同学常以酒吧为家,有两个学期时间他只吃奶酪三明治,喝麦芽啤酒,后来开始牙龈出血、浑身青紫。几个月后,医生诊断他得坏血病,让他多吃点橙子和柠檬。所以为防万,实验开始前,让汤姆吃个星期多种多样新鲜蔬菜和水果。
本地快餐店走路只要15分钟就可以到,不过为方便顾客,那里设有“免下车”取餐服务,可以替汤姆节省宝贵时间和精力。他死活不肯在麦当劳吃早餐,不过猜原因是他不想那早起来。所以同意他可以不吃早餐。
头几天切进展顺利,他和店员混得很熟,经常带同学去吃。不过第3天,新鲜感过去;到第4天,他已经不想去那儿吃宵夜。第5天,他很想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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