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罪行和他自己罪行,那是否也意味着要把柏珂龙和所有执行委员会成员解雇呢?对此深表怀疑。而且,他们怎能谴责行为“违反阿尔斯通政策与价值观”呢?是否应该提醒他们,在阿尔斯通这些年里,直都严格按照领导规定流程做事,不逾矩,也不取巧。
同样骇人听闻是,按照他们说法,过去“没有履行正直、诚实、忠诚义务”,难道是决定聘请中间人吗?难道是基于保密考虑,决定利用们瑞士子公司来和全球中间人签订合同吗?难道是决定支付贿赂款吗?或者是建立国际关系部、合规部、中间人选拔程序等这些组织结构吗?显然不是。恰恰相反,和每个与职务类似管理人员样,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此外,在过去10年里,阿尔斯通及其子公司曾在十几个国家因腐败或涉嫌腐败被起诉、判罚。这份名单上有墨西哥、巴西、印度、突尼斯,还有意大利、英国和瑞士,乃至波兰、立陶宛、匈牙利,甚至拉脱维亚。阿尔斯通两个子公司也被世界银行盯上。2012年,世界银行把它们列入赞比亚水电大坝贿赂案黑名单。这些导致公司被起诉或判刑合同,个都没有参与,而阿尔斯通竟然敢污蔑损害公司形象,真是群道貌岸然伪君子!
塔拉罕事件当时合规部主管布鲁诺·凯林同时也是阿尔斯通瑞士子公司普罗姆法律代表,绝大多数中间人合同都是通过这家瑞士影子公司签订。凯林在2008年同样被瑞士警方逮捕,在狱中待40多天。而阿尔斯通在2011年同意向瑞士z.府支付数千万欧元罚款以撤销起诉。
现实是残酷:公司内部存在大规模腐败,涉及各大洲。
公司领导层比任何人都更解这些情况,不需要等到认罪,阿尔斯通名誉就已经受损。简单来说,如今,他们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到,掉进陷阱。美国人报复手段可比世界银行、拉脱维亚或瑞士检察机关厉害多。
所以,在巴黎,他们决定丢卒保车。他们在拒绝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3年之后,不再犹豫不决,试图向美国司法部证明他们“诚意”。他们想向美国表明,他们甚至已经做好牺牲准备,而那个“牺牲者”就是!
克拉拉在收到解雇邮件后,决定去向柏珂龙当面表示拒绝。柏珂龙(现在是前老板)答应见她,却在最后刻取消会面。于是克拉拉给他写封邮件,也抄送。
克拉拉描述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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