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吗?但魔族什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们给改换成什样子?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你,杀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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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人欢喜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出生地,并且在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洗而空。单纯听她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死角下,浓烈而腐败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他确实明白胭凝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这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你与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有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都很明白,为什你这想要消灭鬼夷人,相信在心里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欲望不比少,这是们为何能变成朋友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眼神,像是缕风中幽魂,那美,却又那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去狩猎魔族,发泄杀性;但对你……个黑暗欲望不比少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觉得这是很有远见做法,而且和你不同,破坏是为建设,从不造成无意义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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