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许多之前在《哈佛法律评论》做编辑学生,申请最高法院书记员职位,那是稳操胜券事。但是,贝拉克对此不感兴趣。他想在芝加哥生活。他在构思本关于美国种族书,还说他计划找份与自己价值观相符工作,所以他很可能不会从事公司法领域工作。他对自己人生方向如此笃定,这让感到吃惊。
当然,这种天生自信是让人钦佩。但是说真,你倒是跟它起生活试试看。对来说,和贝拉克这种强烈使命感起生活,在张床上睡觉,坐在起吃早餐,是需要适应,不是因为贝拉克总在卖弄,而是因为你无法忽视它。在贝拉克笃定面前,在他对自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世界信念面前,不由得有些怅然若失。他使命感似乎直在无意中质问。
所以,才有这个日记本。在第页,认真写下段话,阐明开始记日记原因:
首先,对于自己未来人生方向感到非常迷茫。想成为什样人呢?想以怎样方式为世界作贡献呢?
其次,现在对自己和贝拉克关系非常认真,感觉需要更好地解自己。
这个小小封面印花日记本,在们搬好几个地方,历经几十年之后,依然保存着。它在白宫更衣室架子上待八年时间,最近,在新家把它从个盒子里找出来,试着再次走近当年还是个年轻律师自己。今天读到这几行字,清晰地看到当时试图告诉自己什,那是个严肃女性导师会直接跟说话。真,其实很简单。首先,讨厌做律师。不适合做那份工作。它让感觉空虚,尽管做得很不错。承认这点让人痛苦,因为曾经那努力,做出那多牺牲。在追求卓越盲目驱动下,在把事情做完美迫切要求下,没有注意道路标识,走错路。
其次,深深地、充满愉悦地爱上个男人,他非凡才智和雄心可能会吞掉才智和雄心。已经察觉到它到来,就像是暗流汹涌波涛,路奔腾而来。不打算躲开,那时对贝拉克感情已经很深,深陷在爱情中,但是确需要让自己站稳。
那意味着要找到个新职业。最让受震动是,对自己想做什没有具体想法。在上学那些年月,居然没有细想过自己热情所在,以及如何将它们与心目中有意义工作结合起来。年轻时,没有做任何探索。意识到,贝拉克成熟,部分原因在于他做社区组织者那些年经历,甚至更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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