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决心向贝拉克打开心门,各种情感便蜂拥而至,那是股混杂着渴望、感激、成就感和好奇心洪流。之前对生活、事业乃至对贝拉克本人种种担忧,随着们初吻全都消失,取而代之是种强烈渴求,想要更多地解他,并尽快地探寻和亲身感受关于他切。
也许因为他个月后就要回哈佛,所以们好好利用这段时间过段放松生活。还没准备好让男朋友和自己父母睡在同个屋檐下,所以开始在贝拉克公寓过夜。那是间拥挤公寓,在二层,层是临街店铺,没有电梯,位置在53街繁华地段。平常住在那里租客是名芝加哥大学法律专业学生,他把那里装修得看就是好学生风格,东西都是从旧货市场淘来,混搭在起。公寓里有张小桌子,几把摇摇晃晃椅子,地板上放着张特大号床垫。贝拉克书和报纸散落在房间各处,占地板很大块空间。他西装外套就挂在厨房椅子背上,冰箱里几乎是空。那里并不舒适,但沉浸在快速发展恋情中,看所有东西都是玫瑰色,感觉那里就像家样。
贝拉克让着迷。他和之前交往过所有人都不同,主要是因为他看起来让人非常有安全感。他感情溢于言表。他会告诉很美丽。他让感觉很好。对来说,他就像头独角兽,太不同寻常以至于感觉不太真实。他从不谈论物质话题,比如买房买车,甚至是买双新鞋。他钱基本都花在书上,对他来说,书是神圣东西,是他头脑压舱物。他晚上会读书读到很晚,经常在睡着后很久,他还在读历史、传记还有托妮·莫里森[1]作品。他每天都看好几份报纸,从头至尾地通读。他会密切关注最新图书评论、美国棒球联盟比赛排名以及南城市政委员会委员行动计划等。他会带着同样激情谈论波兰选举,还有罗杰·埃伯特[2]抨击哪些电影以及为什。
因为没有空调,们晚上睡觉只能开着窗户,好让闷热公寓凉爽些。身体舒服,耳根却不清静。那时候,53街是夜生活中心,街上有人开跑车兜风,但排气管未消音。几乎每个小时,窗外都会响起警报声,或者会有人大声喊叫,并充满愤怒地辱骂,那些会把从床垫上吓醒。虽然觉得那令人不安,贝拉克却安之若素。已经感觉到他比更适应世界失序,更愿意接纳它,而非感到苦恼。天晚上,醒来时发现他正盯着天花板,他轮廓被外面街灯照亮。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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