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主券书之,那这就是借,借这个含义背后,就是民众所有权问题,再扩大下就是:财产是不可侵犯与神圣权利,除非合法认定公共需要对它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时基于公正和预先补偿条件,任何人财产皆不可受到剥夺。
如今墨家学说直都是围绕着适提出些想法进行实践,原本墨子或许只是认为这样可以方便守城。
但是现在墨子已经去世,适将墨子些言论借题发挥,围绕着“义”和“天志”来进行展开,使得这些做法背后意义更为深邃。
如《杂守》所言——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扩展为这作为什是合于天志、又是因为什可以这样做。
扩展之后,便是“除非人定公共需要,同时基于公正和预先补偿条件”,才得以借用、甚至强制借用民众些财产。
赵侯苦笑道:“你也知道墨家些学说。论及守城,确是从墨翟以降,墨家守城之术天下无双,这是无可指摘。”
“可是关于如何能够守住城邑,墨翟些言论,其实有些过于‘爱民’而无君。”
“若依其所言,正是: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这点算不上墨家守城些技术手段,但却是从墨翟时代开始墨家守城所要求君主必须做到。只有做到这点,墨家才可能会帮着守城,否则根本不可能帮着守城。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这里面公共需要也就是守城,而墨家守城又是“为义守城”,这个征调民众物资条件,也正是基于墨家义。
这其中内容,可能对于些尚且混沌民众而言只是仁政,可是对于那些能够觉察到天下波涛
也就是三大与八项之中:不拿群众针线与借东西要还。所有为守城征集切,都必须按照平价打上借条,有主券之人书写出借据,等到守城之后归还。
这点,王公贵族不是不能接受,有时候只要能够守住城邑,他们可以接受很多要求。
但是,这其中折射出所有权问题,则是旦深思就会让王公贵族难以接受。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换而言之,民众东西是他们私产,所以为守城拿走民众东西必须要偿还。这是违背分封建制原则,尤其是些贵族看来,民众东西为守城这个理由,完全可以直接拿走,凭什还要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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