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越国根本支付不起,因为越国生产力落后,用于商品交换粮食太少,所以才有小石粟七十钱价格。
此时石,是小石,大约也就二十七八斤,折合于斤粟米可以换两三枚钱。
沛县个人生产能力与越国完全不同,这粮食和铜兑换比例也就导致这些钱是越王翳根本不可能还得起。然而墨家又根本不要粮食,只要铜,如果不接受,那就会去和豫接触,看看他是否愿意弭兵消怨……
墨家又非常贴心表示,如果全部要以铜支付,可能会导致越王翳盘剥百姓,以至于百姓受苦,这是墨家所不愿意看到,所以墨家给出这六百万石粮食本息赔付方法。
赔付本金和利息折合麦六百万石。
其中,八十万石以小麦支付,是越国被俘之人和越王翳粮食耗费。
剩余,则是赎买武器、雇佣墨家工兵和炮兵协助破城夺位、赎买贵族君子、驻扎帮助镇压贵族政变费用等等,墨家并不支付现粮。
也就是说,墨家需要支付,只有八十万石粮食,以及部分被缴获武器。
偿还方式上,墨家不要粮食,而是要求以铜计价。
勾践时,计然曾为越国粮食定价,正是:甲货粟,石七十;乙货黍,石六十;丙货赤豆,石五十;丁货稻粟,石四十;戊货麦,石三十;已货大豆,石二十。
这三百五十万石粮食,墨家以戊货麦支付,算上利息和本金,合钱共是亿八千万钱。
看似多,实则以后世来算,本息共偿付十八万贯,生产力若在发展千年,以越国如今控制长江口、淮河、苏北苏南代,十八万贯可能若干富户也出得起。
只是现在,对于越王翳而言,这就是个天文数字。
以每钱半两算,越国三十年内共需支付墨家铜五百万斤,折合每年支付十六万斤铜,相当于每年二百门大炮所耗用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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