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祝福之名在他写作时对他“瞎咧咧”人,都应该去见上帝。[18]他痛斥那些装模作样“作家”,他们在圆亭咖啡馆(LaRotonde)之类地方挥霍大量时间喝酒、说闲话。海明威把写作放在第位,此外切都是次要——包括哈德莉,以及他们在巴黎之旅开始两年后生下年幼儿子。海明威另个儿子帕特里克[19]曾说,在父亲看来,“家庭生活是成就敌人。海明威曾说过好几次,做个好丈夫、好父亲……书评人在评论你书时,不会(把这些)算作你成就。”[20]
那时候,很多侨居巴黎美国人在文学上都有类似崇高抱负,但是海明威除好运气、工作准则和不容忽视才华之外,还拥有另张别人比不王牌:种特别人格魅力。他善于交际、天资聪明、外表英俊,因而成个社交宠儿。他喜欢固执己见,所以会把不那坚定人吸引到他身边去,就像光亮吸引飞蛾样。不过拥有这些特质,还只能算是人见人爱,不定称得上有号召力。而海明威初次和人见面,就能唤起对方盲目崇拜。在同辈人中有如此吸引力,没人解释得清楚他是怎做到。有人认为,他魅力可能来自他坏坏小聪明[21],能放射出圈让人兴奋光环;也可能来自他那种能感染人热情——冰镇桑赛尔白葡萄酒、英武斗牛士,或是刚刚从塞纳河里钓上来鱼,当场下锅油炸,都可以让他高兴不已;抑或是因为他倾听你方式:认真、从不打岔。
“如果你知道关于玫瑰切,他就和你聊玫瑰,直到他学习你所知切,”他朋友约瑟夫·德莱尔(JosephDryer)回忆说,“他会向你鼓励地微笑,问你问题。有人能这样听你说话,真是莫大恭维。”[22]
直到谈话结束,你可能才会发觉,其实你那点儿见识他都知道,但他就是很少表露出来。
即使最热衷诋毁海明威人也无法摆脱他——其中有些人即使为他进步出力,也对他最终成功心怀不快。海明威早期位出版商把他称作“聚光灯下小屁孩”(LimelightKid)[23]和“传奇骗子”(FabulousPhony),但是最后写回忆录时,还是花很多篇幅写海明威。
“他让别人乐意去谈论他。”莫里·卡拉汉(MorleyCallaghan)回忆说。他是海明威在《多伦多星报》时位同事。[24]
事实表明,即使是交际广泛文学大家,也对海明威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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