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背景学生,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有大群,大量黑人和亚洲面孔也让人耳目新,而且由于他们大多数是埃利斯岛移民孙辈,所以很有可能都是各自家族有史以来第个上大学人。除此之外,布鲁克林校园堪称合理建筑设计典范,完全不像弗格森期待那样,与普林斯顿五百英亩相比只有紧凑二十六英亩地方,但在他看来同样有吸引力,与普林斯顿雄伟壮观哥特式塔楼不同,这里建筑都是雅致乔治时期风格,长满青草方庭周围点缀着榆树,课间无事可做时还可以去睡莲池和花园逛逛,没有宿舍,没有饮食俱乐部,没有橄榄球疯狂。这是种完全不同读大学方式,反战政治取代体育运动,成为校园生活关注重心,学业要求挤占大部分课外休闲时间,但布鲁克林最好地方,还是把当天事做完之后,他可以回到东89街公寓。
从星期到星期四,弗格森要坐很长时间地铁往返曼哈顿约克维尔和布鲁克林米德伍德,课程大部分阅读材料,都是坐在地铁里读完。他没有选米尔德里德姨妈教那门维多利亚时代小说课,因为他觉得自己出现在她课堂上或许会给她造成负担,但是唐姨夫在春天作为客座教授回来讲授他每两年个学期传记艺术时,弗格森报他课。每堂课开始时,唐会语速飞快地发表段信息量很大小型演讲,然后和大家起讨论,他是那种有些尴尬、随意老师,弗格森心想,但从不枯燥或沉闷,总能做到灵敏应变,就像他在大多数情况下那样,是个冷面幽默人,而且他在那个春季学期给他们安排阅读范围太广,普鲁塔克、苏埃托尼乌斯、奥古斯丁、瓦萨里、蒙田、卢梭和塞缪尔·约翰逊那位怪异、饥渴同伴詹姆斯·鲍斯韦尔——此人曾在日记中坦言,句子写到半时,他会突然停下来,跑到伦敦大街上找妓女干场,最多时候晚上找过三个不同妓女——但这门课最让弗格森着迷地方,是他终于第次读到蒙田,领教过这位法国人闪电般豪放不羁句子后,他又找到位老师来陪他起在笔墨王国中徜徉。
就这样,坏事变成好事。戈登·杜威特致命击,理论上应该把他打翻在地,但就在弗格森快要摔倒时,十几个人跳进拳击场,赶在他身体触地之前抓住他胳膊,其中第个以及最重要是米尔德里德姨妈,她是他捕手中最强壮那个,然后是反应迅速唐姨夫,还有其他得知他挨击后个个围拢到他身边人,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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