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罗里达回来之后,他把东西打包装箱,搬到往南四个街区外间公寓,住到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西107街上。两个房间加个厨房,月租百三十美元,有些奢侈但也完全能付得起(这是银行账户里有钱好处之),虽然他喜欢自己个人住,也很高兴把西111街上那间到处是回忆公寓甩在身后(必要举措),但孤枕确实难眠。上面枕头要太硬,要太软,下面枕头要太扁,要高低不平,每天晚上床单都会磨他胳膊,或者缠住他双腿,身旁没艾米,没她均匀呼吸声来催眠,他肌肉没法放松,他呼吸拒绝慢下来,他无法阻止自己脑子以每分钟五十二个念头速度运转,个念头就是副扑克牌里张。凌晨两点半时候抽过多少烟?为让神经放松下来,让眼皮打架,午夜过后又喝多少杯红酒?几乎每天早上脖子都会酸痛。下午胃痉挛。晚上呼吸短促。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心跳速度都太快。
这切和艾米都没关系。这个夏天他让自己接受他们分手事实,接受他们永远分开必然性,他已经不再怪她,甚至也不再责怪自己。近年来,他们直在朝相反方向走,那根联结他们细线迟早会绷断。而它确实断,断得如此猛烈,下子就把她弹到美国另端。加利福尼亚。遥远加利福尼亚灾难,自5月初开始,她便杳无音讯,再也没从别人那儿听到她消息——个大大“〇”,就像天空中个洞。
在最坚强时刻,他会告诉自己这样再好不过,艾米后来变成那个人,不是个他能与之生活或者想与之生活人,没什好后悔。在最脆弱时刻,他又会想她,就像车祸之后想他那两根断指那样想她,她走以后,他常常觉得自己身体部分被人偷走。而在最坚强和最脆弱中间地带时,他祈祷能有个人来睡在他另半床上,治好他失眠。
搬到新住处,梦想找到个新爱人,漫长夏日翻译工作绵延到秋日、冬日和春日,失去旧爱以及/或者目前精神状态导致身体问题让他肚子里像插着二十七把匕首样走进圣徒路加医院急诊室(不是他以为急性阑尾炎,而是急性胃炎),越陷越深越战泥潭以及1968年后半年和1969年前半年发生无数惊人事件——这些都是弗格森故事部分——但就眼下来说,注意力必须集中到他正在和无名之父这个象征性角色之间战争上,这个由威廉·布莱克创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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