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她跟起走,但她拒绝。
你能理解为什吧?她拒绝和你点儿关系都没有。
或许。但是就算她留在这里,也还是可以去那边看。毕竟不是真世界末日。
是啊,但或许是你和艾米末日。
或许不是什坏事。反正们也不可能长久。短期来说,觉得们只是证明什而已,即使不是向们,也是向别人。但那天晚上,那个白痴走到们桌旁,威胁们。们已经证明要证明东西,但谁想生活在这样个世界里,被迫瞪着那些辈子在瞪你、仇视你人,直到对方放弃?生活已经够难,累,阿奇,已经快没力气。
所作所为,他们会个接个地被残杀。这样死掉话也太愚蠢,阿奇——白白送死。所以B计划还是算。
那C计划是什?
准备离开。用老牛仔片里话来讲就是,拔桩子走人。星期二会开车去佛蒙特州参加你庭审,完事之后,就不往南回马萨诸塞州,准备北上去加拿大。
加拿大?为什去加拿大?
首先,因为加拿大不是美国。其次,因为在蒙特利尔有大堆亲戚。第三,因为可以在麦吉尔大学继续完成学业。对,高中毕业后被那儿录取过。敢肯定他们还会要。
接下来发生事可以分成两部分,第部分挺好,第二部分不太好。第部分是庭审,基本上和麦克布莱德预测样。不是说在诉讼过程中弗格森点儿都不害怕,也不是说在两个半小时庭审中他肠子没有差点儿又散开,好在他母亲和继父、诺亚、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姨夫在场,好在他朋友们都是头脑清晰、口齿伶俐证人,先是霍华德,然后是莫娜,然后是西莉亚,然后是路德,最后是艾米,她生动地描述在约翰逊打出第拳之前,他威胁话语和动作让她有多害怕,好在约翰逊站到证人席上后,公开承认7月1号晚上他醉得很厉害,完全记不清自己做或者没做什。不过,弗格森还是觉得麦克布莱德犯个战略性错误:轮到弗格森作证时,问他太多与大学有关事情,不仅问他现在在做什(学生),还问他在哪儿上学(普林斯顿)、什情况下去(被选为沃尔特·惠特曼学者)、平均学分是多少(三点七)。因为就算这些答案明
这还用说,可移民需要时间,而且如果退学话,到时候正好是秋季学期,你会被征召入伍。
也许吧,但这有什关系?反正永远都不回来。
永远不回来?
是啊。
那艾米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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