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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下 > 4321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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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扇他巴掌就行。

薇薇安接受道歉,两人和好如初。风,bao过去,过会儿,他们甚至起跑到厨房,吃第二顿早餐,用含羞草鸡尾酒和抹着鱼子酱小饼干来庆祝好消息,只是尽管他逐渐接受赫尔信里好消息,先前,bao怒依然让他心有余悸,怀疑和薇薇安幕是不是他精神最终会崩溃前兆。

平生第次,他开始有点害怕他自己

15号时,赫尔写来第二封信,说他会在19号星期二来巴黎。艾奥书局老板在信中为这晚才告诉他要来表示歉意,但如果弗格森那天下午碰巧没事话,他很愿意和他见面。他建议他们十二点半在福凯特餐厅吃个午饭,顺便聊聊书出版计划,如果吃完饭之后还没聊完,他酒店就在拐角香榭丽舍大街上,可以到那儿继续聊。无论接受还是拒绝,弗格森可以通过乔治五世酒店前台给他留言。祝好,云云。

根据薇薇安从她朋友诺玛·斯泰尔丝那儿打听来消息——诺玛也是从她同事杰弗里·伯纳姆那儿道听途说解到——弗格森对奥布雷·赫尔解仅限于这几项事实:三十岁,已婚,妻子叫菲奥娜,有两个小孩(分别是四岁和岁),毕业于牛津贝利奥尔学院(在那儿结识伯纳姆),位富有巧克力和饼干制造商儿子,只半黑绵羊[3](灰绵羊?),热衷于混迹艺术圈,对文学作品有很好嗅觉,是个严肃出版人,但也是个公认派对狂人,而且有点儿古怪。

这幅模糊肖像让弗格森想象赫尔是美国电影里经常出现那种浮华英国绅士,狡猾、傲慢家伙,脸色红润,喜欢说些看似幽默但实则相反嘲讽之语。或许弗格森看太多电影,或许他对未知事物本能恐惧让他在任何新情况下都爱往最坏处想,但事实是,奥布雷·赫尔非但没有张红脸或者爱挖苦人性格,还是弗格森在人生旅途上遇到过最柔情、最可爱人之

小个子,迷你男,只有五英尺三英寸,身上处都按比例缩小:小头,小脸,小手,小嘴,小手臂和腿。明亮蓝眼睛。个生活在常年不见阳光、雨水淋漓国家人才有乳白肤色,头鬈曲头发,颜色介于红和黄之间,弗格森曾听人管这叫姜黄色。19号下午,他们握手,在福凯特餐厅落座准备吃午饭,弗格森时语塞,只能强迫自己试着聊天,傻乎乎地对赫尔说他是自己认识个叫奥布雷人。赫尔笑,问弗格森是否知道这个名字含义。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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