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可以算是宣战,弗格森可不想跟和他父亲吵架,他只想尽可能安静地熬过他们会面,不要生出什是非来,不要给他们中任何个造成痛苦。
不要他父亲钱——也不打棒球,因为阿提·弗德曼鬼魂每天还与他形影相随,而弗格森绝不会食言。其他运动可以参加,但都没棒球那重要,而高中第年在校篮球队预备队打过前锋后,弗格森决定第二年不去参加校队选拔,为他参与团体性体育运动画上个突然而决然句号。运动曾经对他意味着切,但那是在他读过《罪与罚》以前,在他发现与达娜·罗森布鲁姆鱼水之欢以前,在他抽过第根香烟、喝过第杯酒以前,是在他成为后来那个每晚窝在自己房间里用文字填满他宝贵笔记本以前,虽然他还热爱运动,永远都不想放弃运动,但它们已经被降级为闲来无事时消遣——打打触身式橄榄球,临时组队打打篮球,在新家地下室打打乒乓,偶尔在星期天上午和丹、他母亲和艾米打打网球,多数时候是双打比赛,要是子女对父母,要是父女对母子。休闲娱乐而已,绝非他小时候那种生死攸关战斗。好好打,出身汗,赢场比赛或者输场比赛,然后回家冲个澡,抽根烟。在他眼里运动仍然很美,尤其是他最在乎已成禁忌棒球,他以后再也不能打棒球,虽然他还会为这支刚刚成立、在法拉盛打主场球队呐喊助威,但西方世界命运已经不再维系于“火车”科尔曼在第九局后半局已经两次出局、还剩两人在垒情况下走到击球区上。在不可避免地被判三振出局后,他继父和继哥唉声叹气,但弗格森只是点点头或者摇摇头,然后站起来平静地关掉电视。这个世界上“火车”科尔曼们,生来就只能三击不中而出局,要是他不出局话,大都会队也就不是大都会队。每个月和他父亲吃两次晚饭,每隔个月去新罗谢尔和弗德曼夫妇吃顿晚饭,尽管弗格森依然坚持着这个习惯,但他还是疑虑重重,因为他从来不太明白为什阿提父母会再邀他来吃饭,更不清楚自己为什愿意长途跋涉来见他们,因为事实上他并不愿意,因为事实上每顿晚饭都让他恐惧不已。模糊不清。他不明白他们动机,无论是他还是弗德曼夫妇,都不明白他们在做什或者为什要坚持这做,但这个冲动从开始就存在:葬礼之后,弗德曼夫人伸出双臂抱住他,告诉他说,他永远会是这家员;弗格森在客厅里端坐两个小时,挣扎着告诉身旁十二岁西莉亚,他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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