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语言交流,不像和艾米或者他未来梦中情人那样是心灵相遇,而是身体交媾,肉体之间种默契,这样毫无顾忌对弗格森来说是种新鲜体验,以至于当他想到他们俩在空荡荡房间里对彼此做那些事,他有时会浑身颤抖,他们吻又吻,肌肤快乐得好像在燃烧,汗液从毛孔里渗出来,而且,她对他多温柔啊,对他沮丧和自放纵绝望多容忍,对他不像她爱他那样爱她多不以为意啊,但他们都知道两人关系顶多只是桩暂时交易,美国是他地方而不是她,现在她只是在熬时间,等到毕业,过十八岁生日,那时她会前往以色列,去加利利海和戈兰高地之间座基布兹农场生活,她想要只有这个,没有大学,没有书籍,没有大想法,把她身体安插到个地方,在其他身体中间,然后为生活在个永远不会把她赶走国家,需要她做什她就做什。
不可避免地,有些时候他对达娜会感到厌倦,隔阂感来自于她并不在乎那些对他来说最重要东西,在他们起念书那些年里,他曾动摇过,移情过,把目光锁定在其他女生身上,趁她去特拉维夫看望亲戚时和别女生鬼混过,但他从来都没法和她刀两断,她甜蜜美好不断地吸引他回到她身边,她那副好心肠甜蜜让人无法抗拒,而性也很必要,在做爱那些分钟或者小时里,它遮掩其他切东西,似乎让他明白他为什会出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意味着什,情欲生活开始,真正生活开始,而这切和学校其他女生根本不可能发生,琳达·弗兰格、诺拉·麦金蒂和黛比·克莱曼那类女生全是激进处女,被铁质贞操带锁着专业淑女,因此,即便他情感会时不时摇摆,他也知道自己能碰上达娜·罗森布鲁姆有多幸运,除非万不得已,他永远不会放她走,因为除把自己给他之外,达娜还把自己家人也给他,弗格森渐渐喜欢上那家人,喜欢上这样家人竟然可以存在这个想法本身,每次走进他们家,沐浴在罗森布鲁姆家氛围中,他就觉得在那儿幸福无比,都不想离开。
那种氛围到底是什似乎难以名状,多年间弗格森曾无数次试着搞清楚是什让它如此独特,同他以前去过家庭那不同,那是种上流与平凡混合体,有时候他会这想,但是其中上流从未被平凡所玷污,而平凡也从未被上流所影响。父母那种优雅、掌控得当英国风度与孩子们无法无天倾向并行不悖,但哪个阵营似乎都没有憎恶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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