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他母亲为他选错学校,不过,尽管这段有关犹太人在全国性节日饮食习惯对话令他困惑不已,尽管在和道格·海斯这番对话前后还有别令他困惑时刻,弗格森从来没想过离开希利亚德。就算他不太明白自己进入那个世界中种种怪异风俗和信仰,他还是会去尽力遵守它们,而且次都没有怪过他母亲或者米尔德里德姨妈把他送到那儿。说到底,他总得上学,去哪儿不是去。毕竟,法律规定所有十六岁以下儿童必须要上学,反正在他看来,希利亚德和其他那些为青少年开办监狱没什两样。他在那儿过得不好,不是学校错。在斯坦利·弗格森刚去世之后那些惨淡日子里,年轻弗格森认定自己生活在个上下颠倒宇宙中,里面切都是相反(白天等于黑夜,希望等于绝望,强势等于弱势),这就意味着在学习问题上,他也只能被迫失败,不能成功,而且,什都不用在乎感觉多好啊,把失败当做项原则来追求感觉多好啊,逼着自己躺在耻辱和失败怀抱里感觉多好啊,所以他几乎可以肯定,就算去别地方,
主动与他示好,不但是第个邀请弗格森参加生日派对同学,随后还请弗格森去他父母位于东78街豪宅玩过不下十几次,但就算是他,就算已经和弗格森认识九个月之后,仍然会问弗格森,感恩节时准备做什。
吃火鸡,弗格森说,们家每年都这样。和母亲去外婆外公家,吃填着馅儿、浇着汁火鸡。
噢,道格说,都不知道。
什意思?弗格森回答。难道你们不是?
当然是,是说不知道你们还庆祝感恩节。
们?
对啊。就是犹太人。
们为什不能庆祝感恩节?
因为这算是个美国人才庆祝节日吧,是这以为。清教徒,普里茅斯岩,那群头上戴着滑稽黑色礼帽,坐着“五月花”号来这儿英国人什。
道格这番话让弗格森摸不着头脑,时竟不知道该说什。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不够美国,或者更确切些,他这个美国人,会不如道格和其他男生美国得那地道,但这似乎正是他这位朋友想要表达意思: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异,某种难以捉摸、无法名状特质,事关戴着黑色礼帽英国祖先,在大洋这头生活多久,以及有没有钱住进上东区四层豪宅,正是这样差异,让有些家庭比其他家庭更美国,而到最后,这种差异甚至会大到让那些不太美国家庭几乎被视作根本不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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