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孤苦伶仃地过。他不是很清楚婴儿是怎被制造出来,但差不多知道他们要先在母亲肚子里长大,所以母亲在这项行动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这意味着他必须得跟母亲聊聊,将他地位从独生子提升到哥哥。第二天早上他便直截当地提出这个话题,问她能否赶紧忙碌起来,给他造个新宝宝。他母亲站在那儿沉默几秒钟,然后蹲下来望着他眼睛,开始抚摸他头。好奇怪,他心想,这反应完全不是他预料,有会儿他母亲看起来很伤感,让弗格森立即后悔问这个问题。哎,阿奇,她说,你当然会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也很想给你生个,但现在看来再也生不孩子。医生告诉时,很是为你难过,但转念想,或许说到底这并不是件坏事。你知道为什吗?(弗格森摇摇头。)因为太爱小阿奇,如果心中所有爱都只会给你,那怎还能去爱另个孩子呢?
这问题不是暂时,他现在意识到,这是永久性。永远不会有弟弟妹妹,这个局面让弗格森觉得难以忍受,他只好想别办法来绕开这条思路:为自己假想个兄弟。这或许是走投无路之举,但有东西总比什都没有好,就算他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那东西,他还有别选择吗?他给新生兄弟取名为约翰。既然现实法则不再适用,所以这个约翰比他大,大四岁,这意味着约翰比弗格森更魁梧、更强壮、更聪明,而且他和住在同条街上波比·乔治完全不样。那个又胖又壮波比呼吸只能用嘴,因为他鼻子里总是流着稀糊糊绿鼻涕,可约翰会读书写字,还是棒球和橄榄球员。周围有人时候弗格森都很小心,从不会大声和他讲话,因为约翰是他秘密,他不想别人知道他存在,就连他父母也不行。他只有次说漏嘴,不过没什严重后果,因为他碰巧是和弗兰茜在起。那晚她过来照看他,在后院听到他正在跟约翰讲自己下次过生日时想要那匹马,她问他在跟谁说话。弗格森特别喜欢弗兰茜,就告诉她真相。他以为她会嘲笑他,但弗兰茜只是点点头,似乎是在表达她对假想兄弟这个概念赞同,于是弗格森便允许她也和约翰说话。在之后几个月里,每次见到弗兰茜,她都会先用正常声音和他打招呼,然后弯下腰,把嘴巴凑到他耳旁,悄悄说:你好啊,约翰。弗格森那时不到五岁,但他已经明白世界由两个领域组成,看得见和看不见,而且他看不见东西常常倒比他能看见那些更真实。
两个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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