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停止后,倭讷再向警方要求归还帕梅拉衣物和个人物品,以及博瑟姆督察和警长比涅茨基从她房间里拿走东西。最后,位巡警把它们卷在牛皮纸里送回来,外面还系着油腻绳子。她衣物上仍然是片血污,尽管血已经变成深棕色,好似干肉汁。个包裹里有帕梅拉丝绸衬衫、撕坏格子呢短裙、羊毛开衫、鞋子、海军蓝外套和腰带。另个包裹里有她铂金手表、从卧室里拿走小银奁、把玉梳、枚发夹和她日记。倭讷打开日记读起来。
他找到,那是在1936年(她去世前年)初夏篇日记里。她曾和几家人去八大处野餐,那里是处古刹群,距北平约十二英里远,在希望逃避城市里蒸人暑热北平人中,那里是最受欢迎去处。按惯例,在西山上,人们多少会放松些。他们可以脱下正装,换上凉快白色亚麻服。
倭讷当时像往常样埋头于研究和写作工作,所以帕梅拉接受邀请,独自前往。乔治·戈尔曼当时已婚并有两个孩子。她写道:他曾向她“示爱”[105],意思是曾与她调情,也许还曾求欢。按帕梅拉日记上记载,她当时断然回绝,并且嘲笑这种“傻得要命”做法。
之前倭讷无法跟谭礼士讨论案情,因此他无从得知那位总督察对这篇日记做何感想。他甚至不知道谭礼士读日记时是否已经察觉到乔治·戈尔曼和普伦蒂斯友谊。如果谭礼士没有察觉,那他可能只会把这插曲解读为位通家之好朋友因为酒劲上头或是热昏头而进行次轻率、无伤大雅挑逗。或者也许谭礼士觉得小姑娘误会别人意思。但现在这件事看起来含意丰富:它把戈尔曼和帕梅拉联系在起,而戈尔曼和普伦蒂斯又有千丝万缕联系。
倭讷得出结论:自从那个夏天在西山被拒绝后,戈尔曼就对他女儿怀恨在心。在她看来,那只是次毫无恶意酒后失态,但对方是认真。戈尔曼把她定为普伦蒂斯和其帮凶目标,并引起普伦蒂斯对她注意。在那决定性周里,溜冰场之行证明戈尔曼知道她已回到北平。
倭讷重新读起报纸上戈尔曼为普伦蒂斯辩护长篇大论,然后又查阅北平自1937年1月7日起出版报纸。上映外国电影影院有两家,分别位于大栅栏和前门,但它们在那晚五点半之后没有排片。普伦蒂斯曾在莫理循大街警署称自己八点时在看电影,这是不可能。戈尔曼为普伦蒂斯说谎。
也许乔治·戈尔曼曾告诉普伦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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