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院子进上房。对犯罪嫌疑人住处第印象很重要。谭礼士把传统中式深色家具、红漆柱子、格子窗棂和竹丛看在眼里。屋里光线昏暗,看不清室内装饰。倭讷在中国和蒙古探险时收集到物件陈列在四周,颇似博物馆里展品,使这里看起来更简朴。这里像是位老人家,19岁女孩肯定不会喜欢。或者还有种可能性是:家就是家,帕梅拉身处其中,久而久之就对它习以为常。
谭礼士被引至倭讷书房,博瑟姆和比涅茨基等在外面。这间房坐北朝南,拥有最充足阳光。屋里排排书架高至天花板,上面放满书,书脊上标题有中文也有英文。墙之隔就是倭讷私人藏书室,谭礼士在那里只看到更多书架和更多书。
那位老人委顿地坐在书桌后张扶手椅上。书桌是沉重桃花心木和柚木制成,抽屉里肯定做内衬,好保护里面存放物品,谭礼士可以闻到香樟木或檀香木味道。他在报纸上见过倭讷照片,曾在天津出席次倭讷关于中国神话讲座,还在北戴河沙滩上碰见过倭讷,当时倭讷正坐在遮阳伞下读书。也许他也见过帕梅拉在沙滩上玩、骑毛驴或游泳,但当时并不认识她。
谭礼士尽管知道有许多人尊敬倭讷学识和其在中国资历,但对他本人就是喜欢不起来。谭礼士也明白这位老人是坚定无神论者,让那些传教士和每周日必去教堂虔诚信徒烦恼不已。当然,倭讷有他自己怪癖:他生活在个经常酗酒圈子里,本人却是个禁酒主义者;另外,大家都知道他在所有曾任职地方——无论多偏远——都不愿抱团,在北平和天津也是如此。“社交场上宠儿往往学识堪忧!”倭讷曾经这样写道。[46]
所以,他并不是个善于交际、合群英国人。谭礼士却是,因为他工作性质要求他必须成为这样人。但对于没有此类特质人,谭礼士不会马上下结论。他在天津打进社交圈子比他伦敦圈子更高等。位苏格兰场警探并不是大家理想中蓓尔美尔街俱乐部成员;但在摆脱英国阶级惯例约束且地位得到提升后,他发现自己加入英国俱乐部,并常常出入天津社交中心戈登堂[47]。他得去裁缝那里定做件晚礼服。幸运是,他可以借口工作繁忙逃离教堂和更烦人委员会会议。倭讷保持本色,而谭礼士要遵守那个圈子里每位成员都要遵循信条。就算倭讷不愿泡在俱乐部里杯杯地喝威士忌兑苏打水,翻来覆去地嚼舌根或评论两周之前《泰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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