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约意识到,你最好期望,就是自己成为寓言“盲人摸象”中个盲人,他们有人摸到象鼻,有人摸到象腿,有人摸到象身,有人摸到象尾,然后就认为大象长得像条蛇、棵树、堵墙或者根绳子。作为作家,唯能做,就是描述全部场景中小小个部分。
它太过巨大,大到无法窥探全貌。
直到1998年夏天之前,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打算写什类型书。当时,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待四十八小时,就在那时,知道自己下本书到底应该写什。支离破碎串故事情节、难以分类堆人物角色,还有类似故事框架结构微弱想法,全都浮现在脑海里。也许是因为当时远离美国,反而可以看得更加清晰;也许是因为之前时机未到。这本书可能是惊悚小说、悬疑小说、爱情小说,或者公路小说。它可能是讲述移民经历故事、讲述人们来到美国时心中信仰,以及他们所信仰事物会遭遇什变故故事。是英国人,喜欢自己英国人身份,直保留着英国护照,尽量保留英国口音。在美国已经居住将近九年之久,久到早已得知从影视剧里得到关于美国认知是错误。
想写神话传说,想把美国写成个充满神明地方。
回到酒店房间,写下三页纸故事大纲——关于所构想这本书更详细描述。想给书起名为《魔力美国》(灵感来自“污点”乐队首歌),但感觉不太对劲。试图给它起名为《美国之王》(灵感来自埃尔维斯・卡斯特罗唱片),但还是感觉不好。于是,在第页大纲最上面写下《美国众神》(灵感没有来自任何人),心想,早晚会想出个更合适书名。
编辑寄给书籍封面设计时候,还没开始正式写作。封面上有条路、道闪电,还有用大写字母标出书名“美国众神”。似乎没有什要挑剔——老实说,从开始就很喜欢它——于是,正式开始写作。
这本书内容庞杂,不过美国本身也是个庞大国家,试图将它全部放进书里还是显得有些困难。
《美国众神》是关于个叫影子男人以及他出狱后工作故事,它是个公路旅行故事,是关于个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每年冬天神秘失踪故事。随着写作,解到路边景点为什是美国最神圣地方;解到大量关于神明、秘密组织和战争秘密;发现很多奇奇怪怪偏僻小路和人名。有些让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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