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感觉到人们不自觉地对他心生同情,这令他更加恼火。即便没有人们同情,那条胳膊对他而言也是件残酷事情,而人们同情更令他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如果他穿件短袖衬衫去上课,露出他那截残肢上疤痕,就可以让人们对他避而远之。但是他从来没有这样做。他并不是真想把人们赶跑。总之,他对事物有自己看法——他认为大多数人类行为都纯粹是愚蠢之举,他自己行为也不例外,而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使别人感到不安。不管他对这令人不快念头如何厌憎,它都始终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只好麻木地忍受着自己这想法所带来痛苦。
[4]原文为Hehadachiponhisshoulder,haveachiponone’sshoulder也有“愤愤不平、冲动好斗”之意。
后来,当他年纪稍大点儿,回到故乡圣佩佐岛时候,这种看待事物方式开始缓和。他学会对所有人热情友好,但那是个圆熟然而最终虚假表象。除作为个被战争伤害人愤世嫉俗外,他还同时带有个日渐老去人愤世嫉俗和个记者职业性愤世嫉俗。渐渐地,伊什梅尔开始将自己视为个别起只袖管独臂人,个年过三十独身男人。这不算太糟糕,他不再像在西雅图时那样,bao躁。但还是有那些游客会来,他想,边顺着靠山街向船坞走去。整个夏天那些人都盯着他那只别起来袖子,脸上露出惊诧异样神情——他在圣佩佐岛上那些同胞早就不会这样。当他看到这些人拿着冰淇淋,脸上白白净净时候,内心那股焦躁之气便再次不由自主地汹涌起来。奇怪是,他希望自己能够喜欢每个人。只是他无法办到。
伊什梅尔母亲如今已经五十六岁,个人生活在海岛南端自家老宅中——那是伊什梅尔幼年时居住地方。她提醒伊什梅尔,既然他已经从城市回到故乡,那他那种愤世嫉俗尽管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合时宜。在他之前,他父亲也是这样;她说,而他那样性情同样是不合时宜。
“他全身心地热爱着人类,但是却厌憎绝大多数人。”她告诉伊什梅尔,“你和他模样,你知道。有其父必有其子。”
伊什梅尔·钱伯斯那天下午来到友睦港时候,阿尔特·莫兰正只脚踏在系缆墩上,跟几个渔民说着话。他们聚集在卡尔·海因刺网船前,渔船停泊在埃里克号和托顿斯克德号中间——前者是艘小型刺网船,船主是马迪·乔安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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