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的视线盯着窗玻璃上的雨渠纵横,仿佛等待一个什么暗号,那句回答终于才能出口,“我想我也可以。”
半晌,他扭低了收音机的音量又再开口:“你才是我总想把三人约在一起的真正原因。我不确定,你和瑞峰之间怎么了。”
我沉默不语。
他知道,他都看在眼里。在“国建会”做招待住在凯悦那几天里,他和姚都睡一张床。两个血气方刚的男生一整个礼拜住同一间房,全天待命哪里也不能去。
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呢?他反问。
带回在快餐店巧遇的那个下午。我想起了在点餐柜台前并肩而立的那一对西装男子身影。那时的他们看起来互动亲密。
对男生之间所流露出的温柔有如侦测器敏感般的我,一时还曾被眼前的景象吸引。虽然只是短暂的几秒。但,有没有可能,那年夏天一开始时的三人关系里,阿崇从来都不是我与姚之间的局外人?反倒是,那个夹在中间的电灯泡,其实是我?
对世俗的监督而言,身体才是红线警戒,只要动作不娘,手脚安分,男男之间你看我我看你,可以是惺惺相惜,也可能被当成争锋较劲。心里没鬼,根本看不出端倪。
能指认出弦外之音的,往往总是那个在暗自觊觎,却不幸遭冷落的第三方。控诉不了任何人,只能自伤。被当成空气一样的存在如此失落难堪,自尊心的挫伤结不了痂,那块永远裸红的皮肉,对他人之间的气味暗通变得格外敏感。这样的一片疮口,到头来,像极了天生就是“那种人”的胎记。
第一次三个人在麦当劳碰到的那个下午,店里同样也播放着这首歌,我说。
做了不止一次,而且。
最后一天活动要结束的那个早晨,当他们依旧穿上了制服西装打起领带,一起对镜整理仪容时,
“那天就发现你和瑞峰之间怪怪的。”
阿崇停了一下,见我没回应,再开口变得像转速失控的唱盘。
“刚刚在酒馆,对后来进来的那些人,我不是不屑,我只是不懂,为什么他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喜欢的是同性?为什么喜欢男生就一定要变成女生的角色?重点不是在爱一个人吗?好好去爱一个人就好了,不是吗?那样惹得大家侧目要做什么?……我不是不懂那种爱情会走得比较辛苦,我懂——所以我才更觉得他们不应该,不应该把这件事搞成了闹剧,可以不必那样的……小锺,我想说的是——不,我想问你,如果,如果有一个很帅的男生,他说他喜欢你,你能接受这种事吗?”
也许吧,我回答。
尽在不言中,我们甚至连那个字眼都没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