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了两三秒钟时间,我就从另一头的出口冲了出去,来到了另一条街。
看上去我已经甩掉了它,但我知道,还没有。狼人有着出类拔萃的嗅觉,可以轻而易举地追踪到远处的猎物。等到它接下来修复好伤口了,就能马上动身追逐我。
必须想办法消除气味。
我在这洛杉矶也算是生活了一小段时间,知道在距离这里很近的地方有一条河,就立刻朝那边冲去。
不过片刻,我来到了一处人来人往的河畔。
。
我摸了摸腰间的那把手枪。
没办法了,死马当作活马医,这种时候只能靠感觉来打。
我看向身后。头狼正在追逐我,距离大约有十米不到,而且还在不断缩短。十米的远近对我和它来说只是一个念头就能跨越的长度,可对射击菜鸟来说就是一个有难度的距离,何况我接下来要打的还是它那不断摆动的双足。
必须在拔枪之后的一瞬间就射击,不然它会警惕。
这条河既不是很宽也不是很深,也不湍急。我站在这一边,以念力增幅过的力气将手枪投掷到了对岸,接着在行人们的诧异目光下投入河中。
借助念力,我不需要作出游泳的动作就可以自动往前游动,而且速度不慢;过了一会儿,我爬上了对岸,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湿透了,身上的所有布料都吸满了水分。现在的我看上去一定特别狼狈,但只要这样就可以消除气味的话,那就不足挂齿。
没有犹豫的时间了。
我立刻就拔出了手枪,顺着连我自己都觉得不讲道理的感觉,对着后方的头狼扣下扳机。枪声炸起的时候,就算是我这提前用念力固定住的手腕也不由自主地往上扬起,而这巨大的后坐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它的火力。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我的感觉真的足够强,这一发子弹成功地命中了它的右足,并且将其射穿,让正在追逐我的它沉重地跌倒在地。
很好,有效。
我趁着这机会,转身绕进了街道旁边的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