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身体不行,”他说。“该出去打打手球。”
“噢,老实说,”她说。“你总这样说,可你天到晚除读读报纸,就无事可干。”
她做晚饭前先洗个澡,吃饭时候,套件巨大家居服,用带子系着,像往常样,副洗完澡后凌乱模样:湿湿头发,滴着水;皮肤干干,毛孔粗大;没有口红、没有笑容上嘴唇上有圈牛奶印子,像在笑。“你想去哪里?”当他把盘子推开,站起来时,她说。“看那儿——桌上还有满杯牛奶。说实话,约翰,是为你才买牛奶,结果买,你却走,剩下满杯牛奶在桌上。你回来,把它给喝。”
他走回来,大口大口吞下牛奶,觉得直恶心。
吃完饭,她开始仔细准备晚上外出活动;他早就洗完碗,擦干盘子,她还站在熨衣板前,熨着她打算看电影时穿裙子和上衣。他坐下来等。“如果你还不动身话,就晚,”他说。
叫道,扔下乐兹饼干,痛苦地揉着脚后跟。“你推着那东西,不能看着点它往哪走吗?你最好还是让来推。”
“你不该突然停下来,”他对她说。“不知道你会突然站住。”
那之后,为保证车子不再会撞着她,他只好全副注意力放在她窄窄身子和火柴棍样细腿上。从侧面看,罗丝·费隆似乎总是朝前略倾着身子;走路时,她屁股漂浮着,不雅地与身体分离,仿佛成她身后个独立部分。几年前,医生解释过她不育症,原因是她子宫倾斜,并告诉她可以通过个锻炼课程来纠正;她兴趣不大地做段时间练习,不久就放弃。费隆可能记不得她古怪姿势究竟是她子宫倾斜原因还是其结果,可他确信无疑,就像她窦性头痛病样,自打他们结婚这些年来,这毛病越来越严重;他可以发誓,他们刚认识那会,她是站得直。
“你想要脆米还是波斯塔吐司[1],约翰?”她问他。
“脆米。”
“喔,别傻。们差不多还有个小时。再说,你今晚怎啦?”
她细高跟便鞋在长及脚踝家居袍下显得很古怪,尤其是当她弓着腰,张开八字脚,从墙上拔下熨斗插头时,更加怪异。
“你怎放弃那些锻炼?”他问她
“哦,可是们上周才吃过。难道你没吃腻?”
“那好,另外那种。”
“你嘟囔些什?听不清你说什。”
“说,波斯塔吐司!”
往家走时,他两手拎着满满食品,比平时喘得厉害。“怎回事?”当他停下来换手时,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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