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经过四大步的推挤、冲撞,来到了人群最前面;可是有个示威者扔掉标语牌,跑到他跟前,对他说:“放松点,老兄!放松点——”可是费隆把他推到一旁,又与另一个扭打起来,他再次挣脱掉,双手抓住米切尔大衣前襟,像拆毁一个歪七扭八的木偶一样撕扯着他。他看见人行道上米切尔的脸往后缩,湿嘴唇上满是恐怖。当警察蓝色手臂高高地举到他头顶时,最后他只记得:绝对的满足与彻底的解脱。
[1]两者都是早餐食品。
”费隆点点头,想起许多报纸上都有那张虚弱、自命不凡的脸。
“看那边——”那个嘀咕的声音继续说。“他们来了。他们出来了。”
他们就在那边,正从大理石台阶上走下来,经过公告牌,来到人行道上:男人们身着雨衣、油腻腻的粗花呢外套,举止狂妄,穿着紧身裤的姑娘们看着像从格林威治村来的,中间有几个黑人,还有几个整洁的、有点难为情的男大学生。
示威者们往后靠,静静地站着,人们一只手高举着手里的标语牌,另一只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呸——!呸——!”
人群跟着:“呸——!”“呸——!”有人叫道,“滚回俄罗斯去!”
“往前走,”警察在说。“往前走。接着走。”
“他来了,”那个嘀咕的声音说。“瞧,他来了——那就是米切尔。”
费隆看到他了:高个子,极瘦的男人,穿着廉价的双排扣西装,衣服对他而言,大了点,手里拎着公文包,两个戴眼镜、长相一般的女人走在他两侧。这就是报纸上那张自命不凡的脸了,他慢慢地从一边望到另一边,脸上是宁静、超然的笑容,仿佛在向遇到的每个人说:哦,你这个可怜的傻瓜。你这个可怜的傻瓜。
“杀了这个杂种!”
有几个人飞快地扭头看着他,费隆这才意识到是他在叫;接下来他只知道要继续吼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的嗓子哑了,像个孩子在哭:“杀了那个杂种!杀了他!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