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转学来男孩,普赖斯小姐只知道他基本上直处于某种孤儿状态,现在跟他住在起、头发灰白“姑姑、姑父”其实是养父母,他生活费由纽约市福利署支付。换做不太敬业或想象力不太丰富老师可能会要求解更多细节,但普赖斯小姐觉得这粗略概括就够。实际上,从他上四年级第个清晨开始,就已足够让她心中充满使命感,眼中明显透出爱意。
他到得很早,坐在最后排——背挺得笔直,桌下两脚刚好交叉在起,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正中间,似乎只有对称能让他不那显眼——其他孩子陆续进来,坐下安顿好同时,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很久。
“今天早上们有个新同学,”普赖斯小姐说,过分强调这显而易见事情,让每个人都想笑。“他叫文森特·萨贝拉,来自纽约市。知道们大家会尽力让他感觉如同在家里般。”
这次大家马上都转过身来盯着他看,他只得埋下头,重心从边屁股挪到另边。通常,从纽约来人可能会有某种威信,因为对大部分孩子而言,纽约是个令人敬畏去处,是成年人场所。每天父亲们给吞没在那里,而他们自己很少能去,偶尔去次南瓜灯[1]博士时会穿上最好衣服,像过节样。可谁只要瞥他眼,就知道文森特·萨贝拉无论如何与摩天大楼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你能对他那乱鸡窝样头发、灰不溜秋肤色置之不理,他衣服也会出卖他:灯芯绒裤子新得可笑,而帆布胶鞋又旧得可笑,黄色运动衫太小,印在胸前米老鼠图案只剩下些许痕迹。显然,他来自纽约某处,那是你坐火车去中央火车站路上不得不经过地方——那里人们把被单晾在窗台上,成天无聊地探身窗外发呆,你看到笔直幽深街道,条连着条,全都样,人行道上拥挤杂乱,阴郁男孩们在那儿玩着某种没有希望球。
女孩们判定他不太友好,转过脸去;男孩们仍在仔细观察,脸上带着丝笑意,上下打量着他。这个男孩是那种他们通常觉得“不好对付”男孩,在陌生街区里,这种男孩目光曾经令他们不安;现在独无二报复机会来。
“你想让们怎称呼你呢,文森特?”普赖斯问道。“是说,你觉得叫文森特,或文斯[2],或——什好些?”(这纯粹是个不切实际问题;普赖斯小姐也知道男生们会叫他“萨贝拉”,女生们则根本什也不会叫。)
“叫文尼就好,”他回答时声音奇怪而沙哑,显然是在他家乡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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